建筑公司技术员劳动合同(通用3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公司技术员劳动合同 篇3
吊篮承租方:
吊篮出租方: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因工程需要租用电动吊篮,每台配用钢丝绳根据楼层高度配置,电缆线100米。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甲方用完设备,结清款项为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在使用吊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因操作不当,如:超载、提升机进异物、安全锁进异物等所造成的停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必须在上签字确认吊篮进场的数量。甲方在合同期内对吊篮负有完全的保管责任,在此期间发生的丢失、非正常损坏、盗窃等由甲方负责赔偿。如有以上情况,并按价格进行赔偿。
3、甲方使用吊篮设备不得转租、转借、挪用。
4、甲方负责吊篮垂直运输、搬运、装卸车。并在乙方的指导下进行吊篮的安装、移位、拆卸,其安装人员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事故费用。
5、甲方在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及维修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如住宿、用餐等。
6、甲方必须按需提供二级配电箱及电线到楼顶,保证一机一闸,以供吊篮使用。
7、甲方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8、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如需移动,使用前必须双方验收并做记录签字确认,方可使用。
乙方责任
1、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符合技术要求、性能安全可靠的吊篮设备及相关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吊篮时,给予技术指导,并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短期技术培训,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吊篮。
2、如因吊篮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3、在吊篮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凡属非正常损坏,乙方按维修所更换配件及工时合理收费,属正常磨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施工现场计租费20台以上,乙方安排技术人员1名,如施工现场计租费20台以内,技术人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应及时提供对吊篮的维修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若停用半天以上仍得不到维修的,该吊篮当天不计费。
6、乙方向甲方提供《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并与甲方共同在安全交底责任书上签字。
第三条租用数量以进场吊篮清单台数为准;
吊篮型号:型电动吊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