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改造施工合同(通用30篇)
4、负责对工程施工费拨付,由现场监理单位提交拨付计划。
5、负责对工程进度和工期进行统一调度,组织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管理。
6、负责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的工程变更进行审查、审核、上报。
7、负责制定工程管护方案,落实管护责任,组织有关人员对竣工工程进行交接。
8、及时组织相关参建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9、对施工中的有关情况负责记录、签证。
10、本项目重大变更或隐蔽工程在施工前或隐蔽前应及时通知审计机关参与查看现场。
第十五条乙方代表(项目经理)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项目经理姓名:
2、乙方代表和项目经理是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从招标到施工期负责人不得易人,因特殊情况需要易人的,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易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承诺,否则,合同履行终止。
第十六条乙方职责
乙方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如未能正常履行义务与权利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乙方必须赔偿全部损失。
1、由乙方负责办理的施工手续和外劳、暂住、工商、税务登记及相关费用和税金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能按时交纳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按国家标准代收代缴;
2、向甲方按月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
3、按监理方要求做好各项施工资料和竣工资料;
4、乙方应加强安全宣传与安全措施,施工中和施工以外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5、保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达到完工清净场地的要求。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有关方面的罚款;
6、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承担未交付甲方之前发生损坏的修复和费用。接受甲方对已完部分工程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要求;
7、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提供各类人员上岗证的复印件,交监理审查;
9、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计划生育、安全施工与文明教育,切实加强场地材料、设备安全检查和保管,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工作;
10、施工企业应优先考虑使用当地劳动力资源,且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代为支付。
11、乙方应建立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基建财务专账,接受相关部门监管。
第十七条材料供应
1、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购买材料,在材料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技术管理人员和监理现场人员并上报进场材料报验单进行验收签证。分批次,分品种验收签证。对按规定应抽样检测的材料应经甲方代表、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并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对于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材料和成品,乙方必须按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购置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成品,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费用和工期责任。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和责任
1、项目工程施工要求:严格按设计图纸(图纸确需变更的,按规定的变更程序办理)施工,未经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2、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质量等级。
3、工程质量应服从监理方的技术要求;
4、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成立项目部,并实行“五大员”和项目经理持证上岗,并将其证上交甲方管理。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和安全员、质检员等必须驻现场负责施工。
5、确定的项目施工单位不得向他人转包,也不得将本工程肢解后向他人转包。
6、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工序、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监理人员有权通知乙方停工整改、返工,乙方得到监理人员复工令后方可复工。
7、检验程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标准,采取正确的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进行合同内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为确保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执行下列质量检查、验收程序:
(1)在规定的项目开工前,报送“开工申请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
(2)每道工序完成后,向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报送“现场工程量签证单和单元工程报验单”并附上按规范进行的全部自检资料(自检必须合格才允许报验);
(3)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对报验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填写“质量验收单”,本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下道工序不得进行施工;
(4)工程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填报“中间交工证书”(附上所有工序的质检资料),作为乙方工程计量、支付依据。
7、隐蔽验收。需要覆盖隐蔽的工程项目,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进行现场检验,并在隐蔽工程检验单上签认后再覆盖。对未经检验签认而擅自覆盖者,乙方必须清除覆盖,经检验合格重新覆盖。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在接到乙方的书面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检查验收,不得无故拖延。
第十九条施工技术规定
一、一般规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乙方可在施工前7天内,自费复制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所需要的图纸。
2、乙方提交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1)如专用合同条款中有约定,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内提交为施工所需要的图纸和文件,经甲方批准后执行。
(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内容有:工程施工总进度横道图、工程施工总布置图及说明、施工程序、施工方法与措施、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质量目标与质量控制、测量成果及用于本合同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及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3)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交三套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3、图纸和文件的审核和审批
按合同规定须经监理机构批准图纸和文件,必须经过监理机构报甲方审核签章后方能施工。
4、施工协调会议与报表
(1)乙方应参加监理机构和驻现场代表在每月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以及其他协调会议和专题会议等,检查乙方的合同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5、现场临时设施
(1)乙方应在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全部临时工程设施的建造、管理和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场内施工道路
乙方负责修建、维护和管理场内施工进出道路。
(3)施工用电
本工程施工用电由乙方自行解决。
(4)供水、排水
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施工期内使用水质良好的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排水工程自行解决。
(5)照明
承包人应自行解决施工工区和生活区的全部照明系统,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6)通讯
乙方应与当地电信部门协商,解决工地的电信服务设施,项目经理要与甲方和监理机构保持电话畅通。
(7)临时生活设施
乙方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负责管理和维护全部临时生活设施。
6、现场施工测量
(1)测量基准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测量所需的基本控制点、基线和水准点的基本数据。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测量基本数据后,应校测其基本控制点和基线的`测量精度,并复核其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如有异议应在得到数据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乙方、监理方共同进行核实,核实后数据由监理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
(2)施工测量
乙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精度要求,负责设计施工所需要的全部施工放线工作。乙方应将测量成果资料报甲方审核,必要时甲方可直接监督复核测量。
经三方核签的测量成果应编写入竣工资料。
乙方应负责保护好测量基本控制点,使之容易进入和通视。乙方应对测量控制点的损失和损坏负全部责任。
7、质量管理
(1)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个施工环节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乙方的质检人员应及时向甲方的驻场代表和监理机构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2)所有取样(含材料、试块、土料)要有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见证取样,并在取样上标记监理签字。
(3)试样的试验必须在监理机构批准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结果按规定的时间报送监理机构。
(4)监理机构应对乙方的现场试验设备和仪器进行核验,如需要应免费提供给监理机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