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改造施工合同(通用30篇)
(5)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甲方的驻场代表和监理机构检查复验。
(6)经监理人员检查认为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按监理人员要求进行整改和返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由乙方自负。
(7)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整理全部质量检查资料,报监理机构,作为整个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8)未经批准,乙方擅自更变图纸或超出实物工程量,甲方一律不予计量。由此,引起工期延误和费用由乙方自负。
8、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1)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管理辖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
(2)乙方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负责,同时应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也应在工程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乙方负责承担施工期间所有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不得因此要求增加费用或拖延工期。
(3)乙方应负责辖区内的消防、防汛和抗灾工作,应对工程及其管辖区内的人员和财产负责。为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常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防火检查;配置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做好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工作。
9、环境保护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油等)污染土地、河流。在施工时要控制噪声,防止扰民。若因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赔偿,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2)乙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施工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掩埋或焚烧处理。
(3)在全部工程完工后,除已经得到监理机构同意外,乙方必须拆除一切必须拆除的临时施工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甲方决定保留的设施,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处理办法。
10、计量要求
(1)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单项工程量,严格按图纸施工,无重大地质和高程变化不予计量与变更。确定需要变更和增量工程,严格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否则,一律作无效工程处理。
(2)所有工程项目的计量方法均应符合技术条款有关章节的规定,首先由乙方负责计量,并保证计量设备和仪器符合国家度量衡标准的精度要求。
(3)实物工程量经监理人机构签认后,列入乙方每月工程量报表,作为支付的依据。
11、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除本技术条款另有规定外,乙方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流程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应符合本技术条款中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
当本技术条款的内容与所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有矛盾时,应以本技术条款的规定为准。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为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有权指示乙方或批准乙方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进行施工。
二、技术规定
1、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监理单位和甲方驻现场代表检查验收。
2、经监理人员、驻现场代表检查为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按照监理人员及驻现场代表的要求进行整改和返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负。
3、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整理全部施工资料,报监理机构和甲方,准备竣工验收。
4、实物工程量经监理人员和建设单位的驻场代表共同签字以后列入乙方月工程报表作为支付的依据。
(二)水工建筑物工程
1、施工技术的依据是GB5202--20__《建筑物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__《砖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建筑物几何尺寸、轴线、高程的测量放线必须精确,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3、进场的砂、石、水泥、红砖、钢筋等材料必须经过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送检,付出厂合格报告,外购预制构件必须有生产资质的企业出厂合格证方可安装使用。
4、质量要求:水工建筑物工程严格按图纸施工,不准擅自变更设计。严格按设计标准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必须报请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覆盖或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土方工程、砼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安装工程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并按规定取样送检。各建筑工程的几何尺寸偏差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5、对不合格的建筑物,乙方必须无条件拆除、加固或补强,对拆除重建的重新要进行验收。经设计验算可加固补强的按设计提出的方案加固补强,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排灌沟渠工程
1、施工技术依据是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农田水利工程技术标准编制。
2、主要工程内容
(1)疏挖沟渠工程:疏挖沟槽及边坡土方,排除施工期内的明水、暗水、清理沟渠施工范围内的障碍、整理边坡、整理疏挖、开挖堆放的弃土。
(2)硬化沟渠工程:清理淤泥、夯实边坡基础,排除明水、暗水、清理施工障碍。
3、规格与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施工前认真搞好测量放线工作。沟渠线型必须顺直,“三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总的要求是沟渠顺畅、边坡稳定、坡面美观。
(2)硬化(衬砌)沟渠构件的几何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构件质量必须达到设计强度标准。构件拼装必须规范。基础浇筑、砌筑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外观质量要求精细美观、边坡稳定。
(3)硬化灌渠:线型顺直,接头止水严密,分水口、过路涵(板)符合设计要求。
4、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监理或甲方的驻现场代表复验。对不合格沟渠工程乙方无条件返工,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否则,不予计量。
(四)田间道路工程
1、施工技术的依据:TD/T1011--1013--20__《土地开发整理标准》、JTJ033--95《道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和GBJ--97--87《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编制
2、主要工程内容
(1)水泥路工程:主要包括路基、挖填土方、灰土层、路基碾压整平、砼路面施工及砼路面两边路肩培土夯实。
(2)碎石路面施工用压路机压实、整平、清理边坡余土。
(3)泥土田间道路工程,土路基必须碾压密实、路面要求平整,临田面边坡余土要妥善整理好;临田边坡线要求整齐、顺直。
3、规格与质量要求
(1)水泥路工程:路基宽度、平整度、密实度、路面宽度、厚度、砼强度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几何尺寸误差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线型顺直美观。
(2)碎石路工程:碎石路基要求平整,碎石面层宽度、厚度、密实度达到设计标准,几何尺寸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碎石路表面平整光洁。
(3)泥土田间道路(生产路):要求路面宽度、厚度平整度达到设计标准,几何尺寸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沟渠余土要求清理成直线,线型顺直美观。树蔸及建筑垃圾运出施工场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擅自变更工程量一律不予计量。
(5)进场材料经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送检。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后方可使用。砼施工按规定留置试块并送检。
(6)每道工序应报请现场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提请监理检查复验,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驻场代表和现场监理人员验收后方可隐蔽。
4、工程计量:土路基纵横断面无重大地质和高程变化不予增量(不办变更手续),达不到设计标准一律减量。
第二十条工程验收交付
1、工程竣工验收,按设计要求及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对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
2、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部分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材料。甲方收到报告后,应在10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并按验收标准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整改损失。最后验收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
4、工程竣工按正规验收程序验收合格,甲方开出使用通知书后,乙方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