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精选35篇)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并向甲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30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拆除保养电梯上的任何零配件。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千分之三 的违约金。
(四)因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甲方应当按照当月当台维保梯的维保费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甲方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经政府相关检验部门认定属电梯使用、甲方管理原因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包括口头或书面)于当日内立即返工,如违反;扣罚当月当台梯50%的维保费,情节严重的(以上情况出现两次以上)可扣除未付维保费并解除合同。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并按照年度总维保费的5%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经政府相关检验部门认定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所管辖的区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住所:_______住所:_______
许可证号码:_______许可证号码: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传真电话:_______
户名:_______户名: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法规、《合同法》,并根据现有消防设施的具体运行状况,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修保养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维修保养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维修保养项目内容
1、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防排烟系统;
3、消防水灭火系统;
4、气体灭火系统;
5、泡沫灭火系统;
6、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罐粉;
7、防火卷联门系统维修:
8、安全出口标志消防应急灯系统维修;
第四条:甲方职责
1、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的全套技术资料及消防部门验收文件;
2、维护保养期间,负责解决维护保养需用的水源、电源和出入甲方各相关场所的证件手续等,联动试验时各有关系统、设备的维护管理等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方便;
3、对乙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回复,并搞好消防设施的日常维修管理工作;
4、维护保养期间,承担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防止消防设施被破坏,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检查和监督维护保养工作质量。
6、在合同期内如有设备出现损坏问题,由甲方出资,乙方负责更换维修。
7、维修期间甲方应给予乙方全力支持、如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用。
第五条:乙方职责
1、认真履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的职责,其主要工作内容:
1.1负责并协助消防设施使用单位编制和完善消防设施日常检查测试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1.2按照国家相关消防规范规定,对委托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的技术性能测试检查和消防系统功能性操作试验检查及修善;并将技术性能测试检查,消防系统功能性操作试检查及修善结果报甲方备查;
1.3委托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在出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及时负责进行维修,恢复消防系统的正常状态,并向甲方提供故障原因的调查分析报告;
1.4建筑物进行改建或重新进行室内装修时,对所属区域的消防设施的恢复开通状况和功能进行检查测试;
1.5建筑物进行改建或重新进行室内装修时,导致感烟探测器等消防设施拆卸、改变位置(敷设管线)、安装时,负责协助甲方制定消防设施整改方案;
1.6建筑使用性质或室内装修改变,需要增加消防设施时,负责协助甲方制定消防设施改建方案。
2、对委托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每季度出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交甲方批示。
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有效期间,消防设施发生故障,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24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维修;
4、对下列重大问题向甲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甲方整改和更换其消防设施;
4.1由于设备老化,或者设备及原安装本身固有的质量问题致使消防设施出现重大故障或功能瘫痪,;
4.2消防设施已经淘汰或其品牌不明及相关资料不齐,零配件无法保证。
第六条:质量标准
双方按国家相关消防规范进行维护保养和验收。
第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月。
第八条:维修保养费用
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_____元/平米,建筑面积共______平米,合计金额(小写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
第九条:付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维护保养费按季度支付,并在当季度第一周内支付,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包含年底消检费用及电检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如遇到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履行维护保养职责,概由甲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标准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维修保养费,应按中华人民银行规定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实际拖欠款总额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