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样本(精选24篇)
2、结算以双方实际测量的工程量为准。
第四条 工程单价
1、土石方综合价(税后包干价): 元/ m3
2、本工程所用油料及爆破物资由遵义镁厂提供,施工方签字使用,费用从施工方(乙)主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因
第五条 工程量的计算
乙方每月25日前将当月实际完成的当月工程量呈报甲方,由遵义镁厂和甲方指定专人按施工现场实收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审核,核定的工程量经乙方再次确认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1、乙方第一个月的工程款,甲方按80%支付,从第二月起,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工程量的100%支付乙方工程款。
2、甲方收到乙方工程进度报表后,及时核定工程量,并将工程款于次月7日前足额拨付给乙方(特殊情况不能超延15天)。
3、甲方所扣乙方第一月20%的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合同履约金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七日内由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合同履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元)合同履约金在工程完工后15日内一次性返还。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前安排乙方进场施工(具体日期以遵义镁厂进场通知为准)。
第八条 合同工程
本工程有效工期为180天,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甲方责任
1、开工前10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进场通知书。
2、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地形图),并以书面形式移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由遵义镁厂将水电接到施工现场内,开工后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3、做好工程油料、爆破物资的按时供应和工程款项按时支付给乙方。
4、负责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按工程量配备工程所需人员和机械设备,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进场通知书(或电话通知)7日内,组织所有人员和机械设备进驻施工现场,并做好工程开工所需的准备工程和开工典礼准备工作。
2、本工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施工期间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和法律责任。
3、负责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建,施工现场人员的食宿和安全管理,按时发放人工工资。
4、监督现场作业人员佩戴上岗证,穿戴安全防护具,为所有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购买工伤责任保险。
5、遵守当地政府和工业园区管理规定,负责施工范围内环境污染处理,因环境染治理不当造成处罚的,其损失自行承担。
6、配合甲方和监理单位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其损失自负。
7、加强工程油料,爆破物资的使用管理,及时申报油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由乙方向甲方交清合同履约金后生效,办完竣工结算手续,结清工程余款和甲方返还履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后自动终止。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自然灾害,政策变化,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合同延误、终止或不能履行时,其风险和损失各自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形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章时间: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样本 篇6
发包单位:
劳务承包单位: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石桥市中心医院内装饰工程(第八标段)
2、施工地点:大石桥市中心医院15层—17层(第八标段)
3、施工内容:根据施工图纸所设计( )所有内容
4、施工标准:按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定为:合格
5、开、竣工日期:自 20xx 年7 月 20 日起至 20xx 年 11 月 20 日止。
第二条 发包方的责任范围
1、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或者必要的施工说明书;
2、提供现场施工人员所需要的施工用水、用电和施工场地、临时后勤设施消防器具。
3、按合同规定提供装饰材料及辅料。
4、做好施工交底,并用书面材料安排好技术、安全、质量。
5、做好内外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6、建立技术、质量、工期控制保证体系,协调好劳务关系。
第三条 劳务承包单位的责任范围
1、组织和调配好施工人员,听从指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2、施工中要合理用料、杜绝浪费、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清洁,材料堆放整洁,有序合理。
3、准确提供施工所用材料计划,做到材料不积、不压。
4、劳务人员严禁违章操作,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5、主动办理暂住证、上岗证,费用自理。
6、接受有关部门的质量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返工
1、劳务承包方应做到质量自检,发现问题自行改正。
2、发包方负责分项专检,按专检要求改正与返工,并做好记录,所有责任责任方自负。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工程专职人员对质量验收,并填报记录。
2、竣工前公司组织验收,对不合格品,劳务方要无偿给予整改,并加倍赔偿造成的材料损失。
第六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
元。
2、价款调整:
项目增加,数量变更价款超出本合同项目范围时。 1、本工程在所介定范围内,达到质量标准要求与工期条件下总劳务费:人民币
第七条 劳务费的支付
按工程进度每半月支付一次,不超过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后支付80%,春节前付到95%,留5%做为质量维修金,一年后付清。
第八条 工程保修
1、竣工验收后维修以保修期内所有维修费、人工费均是劳务方负责。
2、没有维修能力者,按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中一次扣回。
3、材料损失根据责任范围可分摊。
4、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后起计算,一般不超过12个月,返回驻地付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对下列事宜劳务方属违约责任:
(1)没有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任务。
(2)工程未完,擅自撤离。
(3)其它违约。
2、违约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扣减部分劳务费。
3、对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应本着平等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其它约定
如有纠纷,可在工程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发包方代表: 劳务方代表:
年月日:
劳务合同样本 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遵守执行。
一、现甲方将新佳旅业后勤保障基地工程1#、4#楼砌体工程(灰沙砖)承包给乙方施工。
二、承包范围包括灰沙砖砌筑,砖体运输、浇水,沙灰搅拌实验块制作等,工作范围的清理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各项措施。 三、乙方的一般义务:乙方应根据合同的规定严格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必须做到物尽其用,节约成本,及时清理自己的作业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满足甲方的需求。
四、工期和进度计划: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进度计划进行,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对乙方的工期和进度计划交底,1#楼二层以上砌体每层四个工作日,4#楼一层五个工作日,二层以上为每层四个工作日。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和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乙双方应妥善安排劳动力,所产生的误工甲方不予补助。
五、工程质量和验收:本分项工程要求优良,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公司业主代表的检查验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返工和修改。
六、对本班组在工作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将根据甲方编制的质量处罚规定进行处罚。产生的质量问题应进行及时修整处理。并且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方承担。质量和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按合同价的90%结算。
七、计量单价:按所施工的图纸计量,每块砖0.24元计价,每月结账,付款80%。本工程完工后20天内付清余款,如因业主原因导致不及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时,乙方应予以谅解。
八、文明施工:进场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杜绝打架斗欧和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参与打架斗殴计班组处200元以上罚款,并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