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门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精选34篇)
12.5乙方不按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施工的,甲方将不予计量。
12.6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整洁、整齐,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要做到平整干净无积水,水沟要保证畅通。由于乙方没有按上述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甲方将对乙方处以3000~8000元的罚款。
12.7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各项现场管理规定,维护甲方良好的社会信誉,施工过程中必须佩带上岗证牌,头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上班,杜绝一切不文明现象发生。如发现违章者,甲方将给予违章者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所有单项工序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退场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否则甲方有权请求有关部门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1)、经甲方组织检查,乙方在施工进度或质量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时,甲方发出通知书警告限期整改,若乙方仍组织不力,改善不大,甲方将向乙方发出第二次通知书警告,同时,给予乙方七日观察期,情况未见改观或整改不理想时;
(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或修复,返工、返修后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时;
(3)、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严重影响整个合同段工程进度,经督促、警告仍无力满足要求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赶工增加费损失);
(4)、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造成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
(5)、乙方严重违约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
13.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劳务转包、分包。否则甲方一经查实,甲方将收回所有单项工序,勒令退场,没收履约金和信誉金,并由乙方自行承担退场引起的相关损失。
第十四条:履约保证
14.1 根据本工程的特殊情况及单项工序的特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预付款,但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 金 壹拾 万元,工程竣工后无违约情况给予退还。
第十五条:质量保证金条款
15.1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本合同采用质量保证金制度。甲方扣留乙方当月验工计价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各项工序验收合格移交后退还5%,其余5%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年内按约定支付。如果在缺陷责任期内合同工序出现质量瑕疵时,该款充作修理费用,不足部分乙方仍然应承担责任。乙方应在收到修补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派人修理(无法通知则适用后款);否则,甲方有权委派他人执行,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瑕疵时,退还本金,不计利息。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16.1 乙方向提供甲方的《承诺书》、竞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单价》、都是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 双方在施工期间发生及签认的验工计价单,领料单、机械、料具租赁单、清算资料以及法人授权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许可证和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有关技术、质量、安全规范的条款。都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7.1 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北京市怀柔区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八条: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工程履约完毕,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并支付完所有余款后合同关系即告终止。
第十九条:本协议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 章)
代 表: 代 表:
日期: 年 月 日
人防门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篇30
发包方:
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同意将衡阳盛世豪廷消防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从报建到验收合格发证。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按实际建筑面积总承包,每平方米单价 元,总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总工程造价约 万元。
4.工程内容: 1.室内消防栓系统;2.自动喷淋系统;3.自动火灾报警系统;4.排烟系统、消防加压系统;5.室外消防栓系统;6.乙级防火门及消防卷帘,消防施工图中的一切内容。
5.消防报建费用乙方负责。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承包形式;
1.合同总造价:按该项目实际建筑面积包干,每平方米 元,总造价为 万元。乙方负责开具税务正式发票,税金由乙方承担。
2.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采用按平方米合同价款包干的承包方式。
3.如该项目未按建筑图施工,加层影响消防工程验收,消防支队所交罚款,由甲方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4.该项目加层部分工程造价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第三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办理报建手续,即前期预埋工程。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 % ,即 万元。
2.该项目主体竣工后,甲方通知乙方消防工程全面施工,消防材料及安装设备进场。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工程项目进度款 % ,即 万元。
3.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70%时,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 ,即 万元。
4.本消防工程施工完毕,经有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15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余款(除留3%质保金,一年满后支付)。
第四条:施工日期;
本合同签订后20__年 月 日开工,工程工期20__年 月 日完工并组织验收,总工期 天。确保项目顺利交付。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开业,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如因甲方付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第五条:设备及材料供应方式;
1. 本工程所需要设备及材料经双方协商同意,均由乙方负责供应。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并具有合格证书。因产品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而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交工;
1. 工程质量应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消防规范及消防工程验收标准。
2.隐蔽工程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办理隐蔽工程的相关手续。如发生一切质量问题,乙方负责。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四套。
4.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明确完工日期。乙方组织工程验收,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工程竣工交验后,工程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确保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
第七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协调中间交工及工程验收签证。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确保大型机械使用方便。负责提供材料、设备及工具存放室。
2.根据合同规定和要求,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将每笔工程进度款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3.如建筑设计变更,加层造成消防验收不合格,需重新报建验收,所增加费用和消防部门处罚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协助乙方会同监理方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5.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协助乙方同监理方办理工期顺延签证。
6.在工程竣工交付时,如甲方因资金造成工程不能按时交付,甲方愿以在建工程的房子以当时的市场价格按九折抵足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职责;
1.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办理好消防报批手续。
2.按合同规定,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及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设计图和消防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
4.已安装的设备,在工程未投入使用前做好保管工作。
5.及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乙方负责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验收,并取得消防达标文件及验收合格证书,否则不予结算。
6.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并对项目消防工程进行不定期的维修工作,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因甲方使用管理不当,如断电,水、油渗透造成设备损坏,甲方应负担设备款由乙方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