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园承包经营合同(精选34篇)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上缴利润,每日按应缴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承包经营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终止承包经营合同通知后按本合同第七条办理相关手续,并赔偿甲方?元的经济损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缴纳水电费,每日按应缴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天,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供水,逾期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承包经营合同,乙方收到甲方终止承包经营合同通知后按本合同第七条办理相关手续,并赔偿甲方?元的经济损失;
3.乙方非法经营、不按时纳税等行为所引起的一切行政处罚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承包经营期间,任何一方单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与对方协商,经得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双方按本合同第七条办理相关手续,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元;
5.合同终止后乙方擅自拆除已有装修,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经营期间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缴纳首期利润及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石榴园承包经营合同 篇21
甲方(发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承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本着面向市场、拓展市场,引进现代广告经营管理理念之宗旨,将《天气预报》栏目相关的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根据《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期限
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二、承包范围
新闻综合频道和生活频道、公共频道的《天气预报》栏目(以下简称“栏目”)。
三、承包方式
1、对所承包栏目的广告时段,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栏目内容制作:由甲方负责,成本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可自主经营的栏目广告时长:
4、栏目内容与播出说明:
四、承包费用
1、合同期内乙方按以下标准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年人民币(大写)(¥元)。
2、乙方按(月/季度/年)向甲方交纳承包费;每(月/季度/年)开始前应向甲方支付下一(月/季度/年)承包费用。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并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法律责任。
2、乙方自主经营,自主决定员工招聘、录用和收入分配。
3、乙方享有新闻综合频道和生活频道、公共频道的《天气预报》栏目广告经营权。
4、乙方自行制订所有广告价格,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5、乙方应以自身的名义对外经营、签约、开具发票并承担税费,乙方无权代理甲方对外签约或签署其它文件。
6、甲方应保证栏目制作质量,保证乙方广告的正常制作和播出。
六、广告管理
1、乙方保证广告内容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所有广告接受甲方的审查、监督,乙方所签订的广告业务,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播出单及合同,及时安排播出。
2、乙方安排播出广告应签署合同和填播出单,否则甲方不安排播出;对乙方未填单的广告,甲方可拒绝安排播出。
3、乙方同意甲方安排个版面的气象公益宣传播出,气象公益广告内容以不影响和冲击本地广告市场为原则。
4、甲方应保证乙方广告及时、准确播出,对因故错、漏播的广告,甲方应按客户(广告主)的合同要求在乙方正常广告时间内安排补播。造成乙方损失,经甲、乙双方核实后据实给予全额赔偿。
5、合同期间如因政策法规变化,或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相关广告内容播出,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继续合作的相关事宜。
七、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经济损失。
2、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1、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天气预报》栏目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有损气象局形象与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本合同履约期满后,如甲方仍需将广告时段对外发布代理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财务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电子邮箱:
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财务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电子邮箱:
时间:年月日
石榴园承包经营合同 篇2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订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____________卖场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卖场位于____市____路____号,面积共____平方米。(实际面积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准)
2、卖场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____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____内退还。
2、租金: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人民币,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支票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____________卖场给乙方运营,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甲方有权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场所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由乙方违法违规或其他行为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由市政施工,供电线路故障,自然灾害等特殊无法预见的情况例外)。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卖场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卖场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营业场所安全、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