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项目施工合同(通用31篇)
2划分施工合同种类,按合同款项执行
我国国内通用施工合同形式可以分成:固定价格合同、可塑价格合同以及成本加酬合同三种形式。其中,固定价格合同需由承包方对工程中存在的一切风险进行承担,并且还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一些突发因素付出代价。由此可见,这种合同条款通常报价较高,比较适用于工程量较小的工程且能精密计算、工程周期较短、技术相对简单的建筑项目工程;可塑价格合同能够制定可调整框架,将工程中存在的风险合理均摊,这种优越性使得这类合同适用范围较大;成本加酬合同即经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依照预先约定内容支付劳金的合同。在这一类合同中,业主担负了工程项目的全部风险,而承包人由于不承担任何风险,所以其劳动报酬相对而言较低,比较适用于急迫开展的工程项目、新型工程项目或是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选择工程合同类型的最为科学且合理办法为:首先,工程承包商与业主应当对整个建设工程规模、建设周期、市场状况、难度系数、环境条件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在全方位考量之后应慎重选择利于双方的合同类型,进而保证双方对合同的较高认可度以及合同的切实可行性。若确定合同类型,在工程竣工阶段的审计结算工作就应严格按照既定合同款项执行。譬如某临时工程,约定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为固定价格方式。考虑到承包商对工程缺少对工程项目前瞻预测工作,在施工中若出现使用材料的价格上涨问题,会使得该工程项目的运转资金困难,在工期内不能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工作。在工程竣工的结算审计阶段,承包商时常以各种编造理由增补签证,使用不当手段弥补工程建设多支出部分的材料费用。依据签订合同价款中的基本原则,在签订固定价格合同之前应对建材时常中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调整与掌控,依法承担合同结果,因此在结算中应该严格按照合同条例办理。
3管理人员应认真对待管理工作,增强管理力度
在现代化市场经济条件状况下,建筑市场主体的权责是以建立合同方式体现的,对此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是规范自由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积极努力,在合同管理工作方面已经凸显成效。为了确保工程项目合同制度能够得到更大范围的推广,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应增强整顿工作,科学规范市场顺序。在严谨把关的基础上,增强对合同履行的管理力度。若相关工程建设资金不充足,严禁办理相关手续,且不能越级组织招投标工作,不准许办理施工许可证;坚决抵制垫付资金与带资施工现象,促进建筑市场朝向健康绿色方向发展;创建合同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建设单位与项目工程承办单位的正确思想意识,严格律己;严格限制工程竣工结算条款办理等。在工程竣工的后期阶段应及时交付给建设单位,保证工程建设单位将工程及时投入使用运行,近早发挥建设工程的各方面效益,进而促进工程价款结算,达成最终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
4创设合同管理团队,严格要求持证上岗
积极开展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培养,严格要求工程施工人员培训合格后放能上岗,不合格人员坚决不能予以岗位安排,此种方式是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中合同管理工作实现理想效果的最佳途径。现阶段,我国国内已经正式践行工程造价师注册制度。工程造价师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造价管理者,其重点工作任务为做好工程建设投资与合同管理。增强与优化合同管理工作是保证项目工程建设的必要保证,这也是做好工程结算管理的核心要素,基于此规范化、严谨化能够促进工程竣工后的结算工作顺利有效进行。因为建设工程中本身存在特殊性质,所以在工程结算中还有可能遇到其他无法预测问题。因而工程建设单位与承包施工单位极为有必要对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予以高度重视,摆正合同在工程中的位置,提高认识程度,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将各种因素进行全方位考量,并且将工作做到细致入微,降低一些突发性因素发生的可能性,进而有效保证建设工程在竣工阶段的造价结算工作能够按照具体施工合同中的款项高效有序进行。相关管理人员有必要做好工程项目的造价工作,将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妥善保管。
5结束语
根据我国当前的工程造价结算控制工作实际情况,出现各种频发问题,对整个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对此,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应该切实求是,结合实际情况,更新传统观念,强化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将合同纠纷案件几率降低,规范市场,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进步,进而带动我国GDP总值,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作者:马龙 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陈永红.建设单位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J].黑龙江科学,20xx(11):192.
[2]熊银.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影响[J].山西建筑,20xx,42(2):225-226.
[3]沈杨勇.房地产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和社会风险保障机制探讨[D].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xx,23(21).
[4]任丽琴.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山西建筑,20xx,36(3):240-241.
市政项目施工合同 篇19
发包人(全称):_
承包人(全称):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雁荡分院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乐清雁荡镇响铃街12号
工程内容: 结构加固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或教育主管部门项目审批文号):
资金来源:_ 财政拨款
承包范围:_ 包工包料
开工日期:_ 20x-7-19
竣工日期:_ 20x-8-29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 40 天。
工程质量标准:_ 合格
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贰拾陆万柒仟捌佰陆拾伍元整¥:_ 267865元
二、专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8)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及双方派驻现场的工程师
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2.发包人派驻现场的人员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职权:代表发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工程管理全面负责。承包人项目经理是 徐爱国 ,职务: 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职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项目经理必须驻施工现场,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替换。
(三)、工程变更 工程联系单先审核,后施工。提出方申报工程变更联系单需发包方和设计单位共同会签,经教育基建中心审核,并统一编号;由设计单位主动签发的联系单,须由发包方、监理方签发,经教育基建中心审核,并统一编号。否则该联系单无效。
(四)、质量与验收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它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 承包人存在安全施工措施不当或缺失的,应自行承担费用并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立即予以纠正,而造成的发包人、承包人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员经济损失和赔偿,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六)、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即按中标价一次性包干,今后无论政策调整、材料价格等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如何变动,合同造价均不予调整。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1. 按中标价结算。
2. 若清单中工程量单项误差≥5%的,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天内一次性提出,核对属实后按第3条进行调整,逾期不予受理。
3. 经教育基建中心审核后的变更项目,凭联系单按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x版) 及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结算,按 三 类工程取费,市场信息价按 20x 年 6 月的信息价计价,最后下浮 15 %。无相应定额子目的新增项目,按市场价组价,并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计入结算,不再下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