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口租赁合同(精选3篇)
外来务工人口租赁合同 篇1
外来务工人口租赁合同
立约人:_________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_________
单位名称 :_________
地址 : 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_________
原籍 :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镇_________(村)街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包括乙方之家属名单)作_________使用。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合同,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接受当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_元;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月的15日前向甲方交纳租金。
四、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一)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二)负责对房屋和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设备的正常维修。如因维修房屋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提前通知并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致使乙方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负责赔偿。
(三)甲方出卖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四)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赁期届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有优先承租权,并应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六)如乙方死亡,应准许本合同附件二中乙方之家属中的其他合法居住人办理合同更名手续。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一)依约按时交纳租金,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与第三人互换。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扩、改建、装修或增加设备。
(四)要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陪偿。
(五)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还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三十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六)乙方另有房屋居住,甲方提出退房的,乙方应交还承租房屋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应付违约金。
(三)租赁期内,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除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外,还有权收取违约金。
七、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日期内付清。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内因房屋拆迁,双方应共同遵守《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不遵守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起诉。
十一、房屋在租赁期内,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交纳税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须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一份送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备案。
十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联系地址、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外来务工人口租赁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营业执照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人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营业执照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华发路376号B栋四层总计面积约1649平方米,含停车位8个)出租归乙方经营使用(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的房地产证编号为:房字第号。(租赁范围详见附件一)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唯一的合法出租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甲方,保证该房屋现状不属违章建筑,符合政府规定的消防、建筑要求或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已合格通过相关验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甲方保证及时、有效、完整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进行手续报批时,政府部门要求出具的该房屋的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门牌号码证或证明》原件、《建筑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同意转租证明》原件1式2份、《排污许可证》复印件等。(本条款所述资料详见附件二)
1-3甲方向乙方保证,本合同签订时,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如甲方就该房屋在签订本合同后设定抵押、担保等对房屋实施处分的情况时,甲方须在发生上述情形前7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保证在发生上述情形后,甲乙双方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否则,甲方自愿向乙方承担房屋的装修费用、租赁期间的经营收入、店内人员的经济赔偿等一切经济损失。
如在该房屋租赁前已经设定抵押的,需要在出租前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出租的房屋被查封、拍卖、变卖、出售等涉及房屋实体权利的,甲方保证在发生上述情形后,甲乙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否则,甲方自愿向乙方承担房屋的装修费用、租赁期间的经营收入、店内人员的经济赔偿等一切经济损失。
1-4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该房屋并增添设施、设备。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甲方承诺:该房屋的产权性质为:商业用房。
2-2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经营99旅馆使用。
2-3乙方保证:租赁期间内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旅馆使用用途。
第三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接该房屋。
3-2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天,为甲方给予乙方的免租装修期。乙方需承担免租装修期内产生的水、电及实际产生的费用。如果经甲乙双方协商推迟交房日期的,起租日、付款日和租赁期限也相应顺延。
3-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全部租赁房屋交给乙方,并由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交房存在主体结构或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均不视为完全交房,房屋交接确认书不作为完全交房依据;交房日自完全交房开始计算)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并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于产权问题、房屋抵押、担保或债务纠纷应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3-4租赁期满,若该房屋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和限期
4-1房屋租金:
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按如下方式支付:首年月租金为人民币89000元(大写:捌万玖千元/月),租赁期限内,租金首叁年不变,从第肆年开始,租金每两年环比递增7 %,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以其他任何理由调高租金
租赁期内具体租金见下表:
年限起讫时间日租金(每平方米)
1-3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