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翻译合同(二)(精选31篇)
4.译稿完全未到达出版质量要求,并且难以修改校对,非重译不能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在此情形下,甲方有权退稿并解除委托合同。乙方因该原因解除委托合同,可酌情给予乙方劳动补偿费,但最多不超过应得稿酬的_____%。
第六条 乙方完成初稿并通过编委会确认后,有可能通过“学术交流署”获得前往国改稿润稿的奖学金。
该奖学金分为两类(详见附件,略),时间均为个____月。
第七条 乙方若获得前条所列奖学金,有义务于赴国改稿归国后___个月内,向甲方提交改定的译稿。
对使用奖学金但未能在前项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改定稿者,甲方有权扣减其部分稿酬作为赔偿。
使用奖学金而不能提交改定稿或不提交改定稿者,须以奖学金数额并加违约金向甲方予以赔偿。
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乙方预算稿酬的_____%。
第八条 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中止合同,但尚未使用赴国改稿奖学金者,应向甲方交付损害赔偿金_____元。
第九条 译著出版之日起日内,甲方有义务代表乙方要求出版社向乙方付清全部稿酬。
第十条 乙方稿酬为每千字(中文)人民币____元。
第十一条 甲方有义务保证确认的译稿在定稿后日内出版并保证出版质量。
第十二条 因出版社方面的原因造成出版延误、稿酬延期支付等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时,甲方有义务代表乙方向出版社请求赔偿。
第十三条 一方对因名著委托翻译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六条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有约束力的;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合同;
(2)甲方的营业执照和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翻译合同(二) 篇25
委托方(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贾氏伟业农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蒙古国 公司
依据蒙古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翻译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翻译服务的内容与要求
1.1.基本原则:
乙方根据甲方开展业务活动需要,进行现场口译及文字资料的翻译工作,并保质翻译的准确性,保障甲方在蒙古国东方省乔巴山市的农业项目开发活动顺利进展。
1.2.主要服务内容:
a.甲方可根据项目进展需要,要求乙方提供现场口译服务。
b.乙方应对甲方项目开发中的所有文字材料进行翻译。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公司的基本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随时随地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提供翻译服务,
四、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支付翻译服务费,费用标准为:口译每小时 9000 图,文字材料翻译每千字 36000 图。甲方须每月对乙方的服务费用进行结清。
五、保密事项
乙方承诺: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泄露给无任何投资合作意向的第三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完成文字翻译材料后不留存甲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文件与资料。
六、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诉至当地法院寻求解决。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传真有效,修改无效)
甲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山东贾氏伟业农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蒙古国 公司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20xx 年 11 月 1 日
委托翻译合同(二) 篇26
一、翻译时间为 天(自 月 日算起),乙方分 批交稿。
二、翻译费为每千字 元,全书 千字,共 元。
三、乙方保证翻译质量,达到出版水平,并保证按时完成全稿。
四、甲方在收到全部译稿之后,一次性支付 元。
五、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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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文字翻译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1条 定义
本合同有关用语的含义如下:
1.1 原文:指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给乙方的未翻译文本。
1.2 译文: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的翻译文本。
1.3 字数统计标准:中文翻译成外文,按照中文字符数统计。外文翻译成中文,按照稿件翻译完成后的中文字符数统计。若中文之外其它语种互译,按照原文字数乘以2得出最终字数。
1.4 字数统计方法:依次打开微软公司中文word办公软件菜单栏"工具→字数统计",按照弹出的"字数统计"框所显示:如果中外互译,按照"字数统计"框中"字符数(不计空格)"项所显示的字符数为准。若中文之外其他语种互译,则按照"字数统计"框中"字数"项所显示的字数为准。
1.5 长期客户:系指甲方与乙方签订一年或一年以上《委托翻译合同》中的甲方。
第2条 期限
2.1 本合同有效期为,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3条 业务内容及价格
3.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根据甲方提供的文字稿件进行翻译工作。
3.2 乙方交稿时间根据每次所签订的《客户委托单》上的约定按时交稿。如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交稿的,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如因甲方原因而必须中途暂停翻译,则交稿期限按照暂停时间依次后延;在翻译工程中,如因甲方原因必须中途结束翻译,则甲方需支付乙方已经完成的稿件。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次合作的全部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