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制作光盘合同书(精选27篇)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制作光盘合同书 篇9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平台帐号: ,展厅名称:
展厅地址: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移动端网上展厅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合同签署方式】
本合同以电子邮件传递形式签署,甲方阅读合同后有意签署协议的,甲方签字并按手印或盖章后回传合同照片或扫描件至乙方指定电子邮箱,乙方回复确认签署的,合同即签署生效:
甲方电子邮箱: ,乙方电子邮箱: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手机移动端网上车辆销售展厅,展厅平台载体为乙方省心宝app。
1.2 乙方服务项目:网上展厅(含车辆管理、客户询价留言、分销推广、优惠券管理、展厅访问统计),具体详见附件一《省心宝网上展厅功能说明》。
1.3 委托基本流程:甲方线上申请(即填写信息、上传资料)、乙方审核、审核通过签署合同、甲方支付服务费、乙方为甲方帐号开通相应权限。
第二条 成果交付
2.1 交付时间:甲方付款后 2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
2.2 交付方式:乙方完成设计、制作,交付成果乙方为甲方省心宝app端帐号开通展厅权限,上述行为的完成视为交付完成,乙方的合同义务完成。
第三条 服务费用
3.1 鉴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8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佰捌拾圆整)。
3.2 上述服务费为半年的服务费,服务期间自网上展厅开通之日起算6个月(包含周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3.3 上述服务费仅限于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服务项目,若甲方提出超出上述服务之外的需求的,需另行付费,具体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第四条 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额服务费。
4.2 付款方式为以下第 种:
(1)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服务费,乙方指定收款帐号为:
户名:
户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两江分行营业部
(2)甲方以平台宝袋资金支付服务费,甲方授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在甲方平台宝袋中直接扣取服务费。
4.3 【郑重提示】上述帐号为乙方唯一指定收款帐号,乙方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收服务费,为确保您的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服务费金额,严格并按照合同载明方式支付款项。
第五条 权利义务
5.1 甲方权利义务
5.1.1甲方付费后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交付成果。
5.1.2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内,使用中出现程序错误等使用异常情形的,有权通知并要求乙方予以处理解决;
乙方客服热线为:4000-121-67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5.1.3 甲方作为展厅的运营者及商品(即车辆)的销售方,甲方保证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销售的商品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5.1.4甲方使用分销功能的,应自行设置并支付分销佣金。展厅商品信息,可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转发,因转发内容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5.1.5甲方因分销及客户询价留言而获取的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包括不限于姓名、联系电话等)的,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非法使用、发布第三方的个人信息,甲方因此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1.6甲方展厅运营中,应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确保其发布或使用的资料及信息不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违反上述守法、诚信承诺,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由甲方自行妥善处理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1.7甲方展厅运营中,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使用规则,因违反网络及微信、QQ、微博等第三方平台规则或因第三方平台规则限制导致无法正常访问,乙方有义务辅助解决,但不承诺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5.1.8 乙方有权利单方面根据运营情况调整产品功能满足用户需求。
5.2 乙方权利义务
5.2.1 乙方拥有省心宝平台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5.2.2服务期内,乙方应确保程序的运行稳定,及时回应甲方通知的程序错误等问题,并具体采取相应的措施。
5.2.3基于甲方的委托,乙方仅承诺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成果的交付,乙方不就服务使用的宣传效果、甲方展厅商品的销售量等做任何承诺及保证。
5.2.4乙方有权就甲方的展厅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发现甲方有欺诈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虚假消息、违反承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有权就此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披露。
5.2.5甲方平台帐号因存在恶意等行为被乙方强制停止帐号使用的,本合同服务一并暂停或终止,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2.6 乙方交付完成后,乙方的合同义务完成,甲方已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还,乙方的售后服务为本合同完成后的附随义务。
第六条 知识产权
6.1 本服务中所包含的全部智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网站设计、文字和图表、软件、照片、录像、音乐、声音及其前述组合,软件编译、相关源代码和软件 (包括小应用程序和脚本) 的知识产权权利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为商业目的复制、更改、拷贝、发送或使用前述任何材料或内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一并承担守约方的追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交通住宿费等。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8.1 所有由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告知对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送达地址未变更,一方按此地址发出文书的第三日视为送达日期。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省心宝网上展厅功能说明》
附件二:《省心宝拼单奖励政策》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通讯地址: 住所地:
委托制作光盘合同书 篇10
委托方: (以下称“甲方”)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方: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内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之委托。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昭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工作内容、数量、质量要求
1、委托工作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自行完成委托制作事项,制作内容、美术风格、规格等,以本合同附件中提供的样本或说明为准。
2、数量要求及质量要求:以甲方制定的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作为乙方全面履行义务的标准。
二、履行期限
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开始起算,具体履行期限见合同附件。
2、乙方应于履行期限届满前,完成全部委托工作,并应将完成作品以甲方要求的方式全面交付,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制定的完成规划,分阶段完成制作任务。
三、履行地点及方式
1、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双方协商确定的制作所需资料。如订立合同时附件所含内容不足,甲乙双方可以根据需要协商补充。
2、如甲方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了制作样品或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品或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
3、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和技术自行完成全部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委托制作义务转由第三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4、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发生的成本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将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进度及履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合同的完全履行,乙方应对甲方的检查监督进行配合,并及时提供能够表明其工作进度的数据、成果及其它相关资料。
6、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四、酬金及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