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清洁项目承包合同(通用35篇)
11.1.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安装后完全能达到其性能和功能标准并能通过验收。
11.1.3.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应具备有关合格证书。
11.1.4.乙方采购中如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无偿负责更换,直至合格为止,如投资方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必须向乙方出具有关的证明文件。
12.权利担保
12.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国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12.2.乙方保证具有与本工程施工等相关的相应资质、资格。
13.不履约责任及终止合同
13.1.甲方不履约责任引致终止合同
13.1.1.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将核定乙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给予乙方结算和付款,并赔偿乙方退场而引起的有关费用。
13.1.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付款条款,逾期超过30天,将核定乙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并赔偿乙方退场而引起的有关费用。
13.2.乙方不履约责任引致终止合同
13.2.1.乙方发生如下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同时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由于乙方原因,引致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安排期限内完成工程的施工并未提出和理的书面形式的洽商,逾期超过15天。
2)未按照合同施工或忽视履行其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以致严重影响本合同工程质量或其他专业施工的进行,在甲方发出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乙方不予纠正。
14.仲裁
14.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正式语言为中文。
14.2.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4.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可继续执行。
15.费用及收费
15.1.乙方应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文件及规定。
15.2.凡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乙方施工及管理人员的食宿由甲方协助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的食费由乙方解决。办公、库房、安全保护等设施由甲方协调解决,现场用水、用电、货物材料的运输等由甲方协调解决。
第五部分货物供应
16.原产地
16.1.本合同所指的“原产地”系指本合同所包括进口货物的生产地,详见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
16.2.乙方和货物生产商应向甲方提供进口货物的原厂质量证明和生产厂所在地商会或生产商出具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
17.货物规格、技术标准货物的.规格应与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中明确的规格相符。如因生产商的原因引起货物规格发生变化,乙方应在到货之前通知甲方,协商解决。
18.货物包装、运送及储存
18.1.货物包装
18.1.1.乙方提供的全部进口货物必须采用相应国际标准的保护措施在原厂包装。
18.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运送期间或送至施工现场时受到损坏以及因其包装防护措施不妥引起的锈蚀、损坏等,乙方须立刻收回并为甲方免费更换。
18.1.3.进口货物每件包装应附有由乙方出具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明。
18.2.货物送达地点
18.2.1.货物送达地点:(项目名称)工地。
19.货物的检验及验收19.1.货物的检验
19.1.1.乙方应在进口货物到场检验后出具货物质量证明。该证明将作为乙方付款申请书的组成部分。
19.2.货物验收与保管
19.2.1.货物交验前的保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有关费用。
19.2.2.货物到施工现场卸车后,应在具备验货条件后3天内按件、按箱验收。
19.2.3.开箱验收时,由乙方、甲方和工程监理、共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由乙方、甲方、和工程监理签字认可。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技术规格等与合同规格不符,数量短缺,质量低劣,损坏等情况,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货物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产地等与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不符,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更换并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2)货物的供应数量少于合同交货清单的数量时,乙方负责将数量补齐。多于合同交货清单的数量时,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常
20.供货时间及延期
20.1.乙方所供应的货物应于双方确定的阶段工程进度计划中的到货时间内运抵施工现场,以确保工程进度。
20.2.如果乙方在没有任何意外原因的情况下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按期到货,导致工期延误,乙方承担延期责任。(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
第六部分深化设计、施工图和竣工图
21.设计责任
21.1.乙方进行(项目名称)工程的深化设计工作。
21.2.在设计图纸绘制过程中,有关绘制图纸的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21.3.在设计中乙方与其它专业的承包商协调。如因其它专业重大变更设计引致设计工作量增大,双方可另行协商。
21.4.乙方提交的相关图纸及资料需经甲方签章后送交建筑设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21.5.在(项目名称)工程中出现的资质问题由乙方解决(甲方指定经销商除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22.图纸和技术资料
22.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全部建筑设计资料的和图纸一套。
22.2.乙方提交本工程的全部资料和图纸。
22.3.图纸和技术资料均应为中文版本,并由设计院审核、盖章。
22.4.技术资料
22.4.1.乙方应于签约后15天内提交下列技术资料供甲方审批及参考。
1)工程实施计划;
2)生产厂商介绍及产品样本;
3)其他在工程规范中所要求提供的资料;
23.竣工图纸及资料
23.1.乙方应提供竣工图纸及提供其他竣工资料,供甲方最后归档。
23.2.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文为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有关设备及系统技术资料一式三份。
2)乙方向甲方提供原产地证书和质保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等报检资料一式三份。
3)乙方应提供竣工图纸,另提供验收报告一式三份。
第七部分工程施工
24.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
24.1.乙方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进行施工。
24.2.乙方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熟练工人组成本工程的实施队伍,保持长期稳定。
24.3.乙方负责乙方在工地的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及一切保险,服从甲方的有关规定,并负责自行解决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4.4.乙方在与其他专业交叉作业的情况下,乙方应提前确定交叉作业的方式,并对发生交叉的其他专业提出条件并与有关专业自行协调,进行施工。如交叉作业影响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投资方、监理的安排。
24.5.安装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规定。
24.6.本合同工程的质量等级为优良。
25.调试
25.1.乙方全面负责整个工程的调试、调校及试运行工作。
25.2.调试完成后乙方须提交一式3份调试及调校报告。
26.保修
26.1.本工程及全部货物在无人为破坏条件下的保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26.2.保修分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期。其中,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或分项工程或分期工程)正式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6.2.1.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使用,乙方立即翻修。因甲方提供设备、材料和结构本身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甲方负责费用。
27.延期与违约
27.1.如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以每天为本合同相关工程款项0.05%计算赔偿金额,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相关工程款项的5%。
27.2.由甲方原因引起的,竣工期顺延,在未经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前提下,甲方应以每天为本合同相关工程款项0.05%计算赔偿金额,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相关工程款项的5%。
27.3.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主管部门提出的变更
b、工作量增减超过10%
c、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一天内连续停止工作6小时以上
乙方应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监理报告,监理在收到报告3天内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