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土建施工合同(精选30篇)
2.工程完工后一周(七天)内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总工程量的95%工程款。同时进入质保期(一年)。
3.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尾款5%,合同终止。
五、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2.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3.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如遇以下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施工场地,清理障碍,接通水电。
2、甲方原因或设计变更。
3、甲方应付款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
六、施工验收
本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
2、组织工程施工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3、为确保工程进度,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付款。
乙方责任
1、按图纸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按图纸施工规范保质、保量,安全完成施工任务。在甲方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为质保期。
3、保证工程进度,严格按约定工期完工,如未按期完工,每拖延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的违约金。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建设单位盖章(章): 施工单位盖章(章):
法人或 法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小型土建施工合同 篇29
甲方:
乙方:
为顺利完成钢结婚厂房工程施工工作,需将本工程所涉劳务进行分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永乐食品厂车间厂房工程
二、工程地点: 龙泉驿区西河镇柑子村
三、工程面积: 约1200㎡,最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四、承包方式:本工程为劳务承包,即包安装、机械费、人工费。
五、工期:从乙方开始进场施工起下雨,停电8小时以上,甲方的材料供给不足时等原因,影响正常施工时,自影响开始之日起,到影响消除日止,工期顺延。
六、工程内容:钢结构厂房及部分土建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吊装钢柱、抄平、放线、钢屋架、檩条、拉杆、全部构件的面漆防腐涂刷处理及刷三遍漆工作,屋面(墙体)彩钢瓦及隔热层安装,集水沟、天窗、基础钢筋。一屋及保护层钢筋制作、安装,一层及保护层砼浇筑,二层屋架制作及安装,隔墙吊顶、门窗制作安装,楼层板铺设,安装中所需要的起重机设备,上述工程所需材料进场时下车中所需的人员,施工场地内转运运输工作中所需的人员及费用等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工程项目单价:
1、整个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完成的各项工作量计算:
1)钢结构制作安装按
2)钢筋:/㎡;
3)地坪: 10元 /㎡;
4)二层屋架: 23元 /㎡;
5)隔墙吊顶: 15元 /㎡;
6)楼层板铺设: 10元 /㎡。
2、此单价包含:人工费、机械(工具、吊装)设备费、管理费、安全措施费、利润、人员的食宿饮食,进出场的相关运输等全部费用。
八、付款方式:
1每月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70%支付人工费。
2当整个工程完毕后,甲方再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但需除留工程总价款10%作为质保金,其余工程款全部结清。
3质保期为六个月,自工程竣工经综合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算,期满无质量问题后及时支付给乙方。
九、质量标准;
1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及验收。
2该刚构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计划由乙方负责提供,若材料计划不当造成不合理的浪费等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保证使用安全。
十、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人员入场施工后,甲方应免费提供施工场地,临时用的水、电等设施,协助乙方开展工作,
2、按乙方的施工计划及时准备施工材料并运至施工现场。
3、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根据甲方要求有权责令乙方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时度等。
4、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
十一、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其派遣的施工人员具有相应的执行手续和执业技能,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及相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规规范进行施工管理。其人员应服从甲方人员的统一组织指挥;
2、乙方负责配备施工中需要的相关机械机具、工具设备(如:配电箱、焊机、焊条、电缆线、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手套、人员的配备及吃、住宿)
3、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其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为其办理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等三人的人身和财产);
4、乙方在入场前向四方编制施工 计划和所需材料的准备计划,并承担计划失误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现场的材料堆放及用了的余料必须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存放,如发现随意乱丢乱放,造成的材料受损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接受四方发生的处罚决议。
十二、合同的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扣罚不支付其已做的工作薪金,扣罚的经费做为赔偿,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乙方不履行或以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2、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且拒绝修复的;
3、 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工程再次转包或分包的;
4、未按时完工,在甲方另行给于的宽限期内仍未完工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2、未按约定履行协助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开展工作的。
十三、违约责任:
1、四方未履行协助义务致使一方无法施工的,工期顺延,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甲方每延误一日应承担 20xx元 违约金,超过十日仍未支付,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乙方有权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停工(罢工),如未按约定时间完工,每延误一天承担违约金 20xx元 ,超过十日仍未完工的,四方有权解除合同,因停工(罢工)给四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4、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及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履行合同。若一方违约的,应承担违约金偿损失。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五、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小型土建施工合同 篇30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集中供热换热站站房土建工程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换热站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施工
二工期(日历日)要求:
1、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总工期:_________天。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内容:
a、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_________元/m?(建筑面积、含税价)
b、换热站土建工作内容:放线、土方开挖及外运、混凝土浇筑、基础防腐回填、换热站房砌筑、内外墙抹灰及装饰装修、设施恢复、工程资料整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等。施工中所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