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土建施工合同(精选30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甲方自愿将自己一栋四层半房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从基础开始至天面以下的主体和批灰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建,乙方同意承包此项目工程建设,双方具体再次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条款规定如下:
一、造价:每层每平方米伍佰陆拾元整。
二、承包内容及说明:
1、基础为承台基础,钢筋为φ14@150*120。倒二级承台,第一级承台2米2米0.5高。第二级承台1.0米1.0米0.4高,基础柱用8φ18。(注:如改成板式基础地下室应另做计算)
2、地梁用4φ18,规格240450。
3、一至二层为框架结构,砼柱用8φ18,二至五层为砖混结构,构造柱钢筋用4φ14,一层层高4.0米,二层层高3.5米,三至五层层高为3.2米,楼顶为平屋面(注:砖为多孔优质页岩砖,砌18公分墙)。
4、钢筋:一层主梁用3φ18和2φ16(超过5米用3φ20和2φ16)次梁用2φ18和2φ16,挑梁用3φ25和2φ16,二层框架主梁用3φ22和2φ16(注:内容超过4.5米改用3φ25)。次梁用3φ20和2φ16,封闭式挑梁用3φ20和2φ16,看梁用2φ20和2φ16,厕所梁用4φ16,圈梁用4φ14,三至五层,层层倒圈梁,构连柱上
5、板筋全部为Φ8,规格为150150,如主筋跨度横直超过4.2米,改为120120。螺纹钢筋全部用柳钢。罩筋全部用Φ8@200,倒砼用海螺42.5#水泥,其他砌墙批灰用32.5#芦笛普通水泥,沙子全部用全州河沙。砌墙和批灰标号为C5,砼标号为C20。
6、楼梯板平面步级和天面倒板不批灰,但要求一定要平,线条直,并且倒板平面接口要求抹平。
三、造价内不承包项目:
1、室内外水电安装。
2、厨房里一切附属工程(如无烟灶、菜台板、水池等)。
3、门窗、地板砖、内外墙瓷砖、腻子、室内外水沟、水池、化粪池、天面装饰墙、隔热层、防水层、女儿墙等附属工程。
四、计算方式:按每层的天面面积计算,飞檐面积结半,阳台面积全算,如出窗台也应算全面积。
五、工程质量及责任:
l、乙方在施工中,购料及用料搭配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并进行施工和管理,并且隐蔽工程浇灌必须经甲方看过同意再施工。
2、生产安全,如造成安全事故其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另由于施工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
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中,乙方必须保证混凝土密实不露钢筋,梁咸水平,每层楼面用木板抹平。
4、保质保量,不得偷工减料,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5、建房所有材料按合同书执行,材料上涨与下浮与甲方无关。
6、甲方责任:处理好周边关系的协调,保证乙方运输的一切材料不受任何人干扰;确保工程顺利施工和材料堆放;如中途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所有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六、付款方式:
l、基础完工后按占地面积预付每平方米肆佰元整。
2、完成每层现浇叁天内甲方按每层造价的75%支付给乙方,(但每层平均扣除原付基础款。)内墙批灰到一半后付总造价的10%,批灰全部完工后付总造价的13%,余下2%满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一周内再一次性付清。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否则违约方付全部责任,验收结算付清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八、工期:签字日起八个月完工,除雨天。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型土建施工合同 篇8
委托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甲方配电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接配电工程设计,确保设计图纸通过供电部门的审查。现为了充分明确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设计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设计内容和主要工作量
10KV 线路(电气)、 10KV用户开闭所、7930KVA三个变电所电气和低压出线开关下桩头设计。(由甲方将土建电气设计配线负荷表提供给电力设计单位)
四、委托事项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设计。乙方以总承包方式负责该工程的设计至图纸加盖供电部门的审核章后移交甲方。
五、设计准备
甲方负责提供供电方案答复意见书、场所平面图、出线名称和各出线负荷。
六、工程期限
1、乙方于合同签订后,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出图工作,并具备送审条件。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作相应顺延:
2.1甲方不能按时提供资料;
2.2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
2.4非乙方原因造成影响工程进度的;
2.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耽误工期的。
2.6因接入系统和外网因素影响而耽误工期的。
七、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及调整
1、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设计费(含税价,人民币):万元整( );预付定金为 万元( )。余款在设计图纸通过供电公司审核且加盖审核章后甲方一次性付完。
2、价款调整
2.1 不采用可调方式,乙方包干。
2.2 符合第7条4款调整条件的可作相应调整。
3、可调整的条件
3.1额外增加或附加的工程量;
4、调整的方式:
乙方将合同价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以作为合同方结算的依据。
八、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1甲方是本设计工程的投资者,可对设计项目进行检查、监督;
1.2履行完成本合同中所约定的事项;
1.3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如有需要甲方配合、协调工作时,甲方应以予帮助;
2、乙方
2.1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
2.2设计人设计完成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供电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
2.3工程设计通过供电公司审核,且甲方付清设计费余款,3日内乙方将本工程有关设计图纸加盖供电公司审核章后移交甲方。
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九、质量保证
本合同所委托项目:乙方确保设计图纸符合国家和当地供电公司的要求和规定。
十、违约和争议
1、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条款,不履行或不完全合适地履行双方约定或法定的义务,均是有悖协议的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人民法院对争议内容进行裁决。
十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不能执行,则合同双方均不需对此负责。“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火灾、战争、政府干预、罢工、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预见或避免的事故。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以书面通知对方,并于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以及有效证明文件。
十二、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受损的一方有权向对方要求补偿所直接发生的所有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损失。
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合同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面的修改。如任何一方需对合同的内容作出变更、修改或补充的建议,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在征得对方签署人会签同意后,方可生效实施。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交付,费用结清一年后失效。
十四、本合同中如遇有涉及与供电相关部门的协调事宜,乙方将负责与供电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作商定。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