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业务合作协议书(通用35篇)
三、主营业务清晰,有明确的盈利模式,具有良好成长性;第一还款来源充足,信用记录良好。
四、企业拟进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或境外资本市场。
五、经甲方及乙方共同同意的其他标准。
第三条 合作模式
根据投资资金注入先后不同,分为投前贷后、贷前投后两种模式:
一、投前贷后模式
指乙方对科技型企业在信贷投放前,甲方已与其签订正式投资合同,已实际注资入股,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二、贷前投后模式
指甲方已与科技型企业达成投资意向,但资金尚未注入。乙方先行投放信贷,外部股权资金注入须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完成。
以上模式具体担保措施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要求其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及配偶提供个人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四条 信息交流机制
一、甲方与目标企业通过投资立项审查后,应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落实专人对该项目进行调查。
二、若甲方对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审批,应将拟增资入股金额和时间等具体事项发送给乙方;若甲方与企业已签订正式股权投资合同,并已实际完成注资入股,应将尽职调查报告及股权资金支付、工商登记变更信息发送给乙方,乙方落实专人对上述项目进行调查。
三、乙方利用辖内机构渠道和客户资源众多的优势,向甲方推荐具有成长性、有股权融资需求的科技型企业,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落实专人对接该项目。
四、双方定期约定时间,召开业务交流会,围绕投联贷业务合作、相关企业行业发展趋势、企业资金实际用途及产品市场前景、股权注资完成情况、商讨后续风险防范措施、新一轮资金入股情况等,争取共同防范风险,实现共赢。
第五条 甲方指定 部门,乙方指定 部门作为投联贷业务合作具体联系部门,负责双方合作事项对接。
第六条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及子公司、乙方及辖内分支机构。
第七条 本协议暂定有效期限为两年,双方如有异议,可在共同商榷的基础上对协议进行修改,如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两年。
第八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不构成甲乙双方具体合作业务项下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双方业务合作上具体权利义务,通过另行签订的专项业务合同予以约定。本协议的变更或终止不影响已经生效的专项业务合作协议。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23
投资有限公司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共同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提供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会员类型_____类,股票投入金额______元整,须交纳会员费_____元,甲方协作乙方,即从____年____月___日到_____年___月____日止达到投入金额___%至___%盈利.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股票信息时,乙方应严格做到保密所有股票信息,乙方不得私自泄露信息造成甲方利益和商业秘密受到损失。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股票信息时,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体进仓.出仓时间价格实施,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后果自负,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具体进仓.出仓时间价格等信息,须提前1个小时通知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合作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对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损失的,受损方除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外,还可以提出投入金额的10%经济赔偿要求.
2.如因甲方没有协助乙方达到盈利要求,造成乙方损失的应退还会员费____元,并赔偿乙方的股票损失,同时赔偿乙方时间损失金。
六.本协议有限期暂定____日,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盈利达___%以上另行交纳盈利部分20%作为佣金。
七.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尽可能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均可向合同签属地法院起诉。双方确认本合同签属地为深圳。
八.本协议需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20__年月日
信息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2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推动双方业务合作,为客户提供更便利和更优质的金融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开展柜面通项目合作。为保证柜面通各项业务顺利进行,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愿意在共同遵循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的基础上,开展柜面通业务合作。
二、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循“平等自愿、协商解决、恪守信用、长期合作”的基本原则,在柜面通业务合作的过程中,将对方持卡人视同本行客户,在银行卡业务方面提供优质而高效的柜面通存通兑服务,并维护对方的形象和信誉,尊重对方的制度和惯例。
第二条 合作事项
一、本协议所称柜面通项目合作,是指通过联网合作,甲乙双方之间在银行卡业务方面实现网点共享、柜面通存通兑的项目合作。
目前双方合作的银行卡仅限于借记卡。若将来变更合作的范围,双方应另行书面约定,所作的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享受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所称柜面通业务,是指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甲乙双方互相开放按协议约定的营业网点资源,为对方个人客户办理柜面通存通兑金融服务。具体业务范围包括:
1、银行卡存款;
2、银行卡取款;
3、甲方银行卡与乙方银行卡间转账业务;
4、银行卡账户余额查询。
5、以上业务仅限于人民币业务。
三、业务清算。乙方应在甲方 分行开立同业存款账户作为清算账户,户名: ,账号为: ,用于双方柜面通业务资金及代理手续费的清算。甲乙双方柜面通业务的资金清算采取“实存资金、实时清算、头寸控制”的原则办理。实存资金、实时清算的前提是乙方在甲方开立的清算备付金账户余额需充足,由于乙方在甲方的备付金账户余额不足而导致客户交易失败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双方联网接口程序规范。
2、甲方向乙方开放 全国 境内全部营业网点,并通过加强对柜台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保证已开放营业网点柜台受理乙方所发行银行卡的柜面通业务处理及时、准确。
3、在银行卡识别与受理、差错处理、对账及资金清算等业务方面,与乙方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培训交流工作,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柜面通服务。
银行卡为甲乙双方发行的借记卡,柜面人员根据卡片银行名称等卡面信息进行识别。
4、密码保护。办理柜面通业务时,保证不将对方持卡人输入的银行卡密码存放在任何物理介质上。
5、业务凭证管理。办理柜面通业务时,使用甲方的存取款业务凭证,并负责对此类凭证至少保存15年,保存期满方可自行处置。乙方需要查询上述凭证时,应积极予以配合。
6、乙方在甲方的清算备付金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相应金额的备付金。在乙方增加备付金前,甲方有权拒绝办理额度不足部分的柜面代理取款、转出转账等业务;对于甲方拒绝办理的各项代理业务,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实时进行监控,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
7、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核对账务,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遇对账不平,双方本着友好合作进行切实处理;对有疑问、对账不符的交易或其他异常交易,有进行查询的权利和查复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