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精选31篇)
6.3 甲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及代理期届满后十八个月内,不可聘用曾参与本项目工作的所有乙方的在职或离职人员。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必须按本项目未售出部分总销售额的0.8%对乙方作出赔偿。
6.4 甲乙双方均同意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及盖章后生效,若在执行协议中发现未尽善事宜,可经由双方协商,并经双方同意后予以补充或修改;
6.5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守约方可依照本协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向违约方索取损失赔偿;
6.6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并受其管辖;
6.7 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重庆钢运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5
委托方(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建筑物(花园、别墅、公寓等)的销售达成一致。)由甲方开发建设,乙方代理。
一、甲方的责任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2、提供委托销售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包括产权名称证明、项目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或销售许可证等复印件。
3、提供上述项目的设计图纸、装修标准和技术指标文件,并提供上述项目的周边环境、土地使用、施工、交通条件等资料和文件。
二、乙方的责任
1、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销售计划,安排销售进度。
2、在甲方的帮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介绍项目的当地环境。
3、乙方联系客户后,应通过传真联系甲方确认客户。任何经甲方确认的客户,在交易后均视为乙方的交易。
4、在甲方正式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之前,与客户签订代理认购意向书,安排客户在规定时间内与甲方正式签订销售合同。
三、销售价格
该物业一期销售价格暂定为每平方米 人民币 。
四、代理佣金
甲乙双方约定代理佣金为房价的2%,佣金在客户与甲方正式签订销售合同时全额支付、
五、代理条款和销售区域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半年,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代理期间,乙方销售平方米。
六、违约责任
乙方在代理期内未按合同规定出售平方米房产,即构成违约,违约处理由双方另行确定。
七、广告
甲方同意支付所有与销售相关的广告费用,广告分为三期,分别刊登在报纸和报纸上。
八、纠纷调解
甲乙双方同意,因本代理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为了共同开辟甲方房产的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物业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非独家)甲方 产品在 区域的市场代理销售工作。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代理佣金标准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后所应获得的报酬。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按合 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之间(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以上(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第四条:佣金结算条件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比例按甲方与乙方推荐成交客户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房款计算,支付金额基数按照客户实际到达甲方帐户房款金额计算。
一次性及分期付款客户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额房款后,甲方按约定比例 向乙方支付该业务乙方应得佣金。
第五条:代理销售房源和价格
1、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房源统计。在客户认购前,乙方要对认购房源与现场负责人进行确认。在未取得甲方确认时,乙方无权与各户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保证本项目对外公开的价格与提供给乙方客户的价格一致,该价格表经甲方签字并盖章生效。如甲方对价格进行调整,则甲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房产的实际情况与
2、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该项目必要的项目信息传播,传播方式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直接至现场等方式进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3、合同委托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包括售楼书、宣传单页及《认购书》、《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项目资料复印件。
4、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客户在甲方项目参观、选购和签约、收款等各项接待程序,并保证现场的接待质量。
5、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以保证项目及企业的品牌形象。
7、在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客户要求在异地签约的,甲方给予积极配合。
8、甲方及时透明的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的`各项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销售队伍,由专人(具有较强的接待能力、熟悉海南房地产楼盘)负责此次购房专线推广及看房选购的全程接待工作。如因客户投诉或经甲方调查,乙方负责销售甲方项目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乙方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客户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
3、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派送发放售楼书等宣传资料,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荐活动。每次完成看房行程后,须将售楼现场看房情况反馈给甲方,双方应及时确认销售情况。
4、乙方应遵守甲方提供并经甲方签章确认的合同样本及相关销售文件,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客户作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虚构项目情况,并派专人负责与甲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6、乙方所有对外宣传资料均需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甲方同意的方案执行。
7、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一经核实,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
8、乙方代理销售的房产准确面积和价格,以甲方支付的签章资料为准,合同期间如有变更,乙方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9、合同委托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乙方代理销售点,免费设立甲方提供项目有关的销售资料宣传专区。
10、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收取客户任何费用,一经发现即取消分销代理资格,罚没所有未发佣金并保留追诉的权利。
第八条: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7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议签订合约如下:
一、货品及金额
伽森科技扬州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同意将下列商品,按照下列条款将产品提供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