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建筑合同模板(通用30篇)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包人(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1条:甲方将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丰田镇建新村老砖厂院内,所建筑的厂房发包给乙方。承包范围:通辽市宏图包装厂厂房地面工程施工,包括窗台以下内外抹灰及厂房散水。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要求施工。乙方对安全及文明施工实行全面承担,包工包料,乙方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
第2条: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第3条:合同价款甲方按乙方所做工程量施工量标准合计总价款55万元与乙方结算工程款,乙方承包单价一次包定。如有个别因素发生最终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款。
第4条:甲方开工前提供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的工作由甲方负责。如甲方开工后有不具备材料其他工种所造成的停工甲方按工程总造价款2%每天作乙方赔偿。
第5条:乙方在开工过程中,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
要求执行,而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对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6条:施工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工具和油料、机油等消耗品均由乙方提供。上述机械费、油料费用均已包括承包单价之内,甲方附付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之外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7条:工程款支付(两次性支付)
7.1第一次付款20xx年6月30日前,付给人工费20万元。
第二次付款20xx年12月31日前,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以收据为凭)
7.2若甲方到期未给付工程款,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10万元。
第8条: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责任人: 乙方:
有关建筑合同模板 篇20
甲方:
乙方:
甲方改造,现委托乙方施工承建,甲方以大包干的形式,即包工包建筑材料。为确保质量,按时完成任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期:XX年XX月至XX年XX月
三、 工程议价: 元。
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 工程内容:大门拆建,门卫房拆建,围墙拆建,硬化篮球场,排球场,操场垫高整平铺石粉,教学楼内外粉,校路铺花砖,楼前区铺花砖等。
六、 乙方在建设施工时,一定要保证质量,如有不符合质量问题,要求翻工,造成的浪费由乙方负责,并负责翻工费用。
七、 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做好安全措施。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 在改造期间,任何一方修改施工内容,增加工程项目,必须甲乙双方商量,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施工。
九、 甲方需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保证施工期间施工场地通水通电。
十、 付款方式:完工后,经甲方或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后可作补充条文。
十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确认后,双方法人签字即可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十三、 结算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书自然终止无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20xx年X年x月
有关建筑合同模板 篇21
建设工程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的影响,施工条件复杂,可能造成各种特殊情况,给合同履行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导致索赔事件难以避免。索赔是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施工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的一项根本性管理措施。然而,由于对于索赔和反索赔的一些片面理解和模糊认识,许多承包商和建设单位在这方面争议和分歧较大。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和探讨索赔与反索赔,为各单位和部门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提供有益的参考,从而推动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对索赔与反索赔的认识与重视程度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由于对方责任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索赔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是双方合作的方式,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并非带有惩罚性,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据有关统计资料,国际承包工程中的施工索赔额一般可达到合同价的10%左右,个别最高索赔额达到合同价的50%以上,可见工程索赔对工程施工经济效益的影响和作用之大。
二、建设工程合同索赔原因分析
合同索赔常常是承包方获取更多利润的一个手段,也是其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在建设工程中,索赔是合同双方经常发生的正常的管理业务,索赔目的主要是工期和费用。引起索赔的事因有:
(一)风险引起的索赔一般包括合同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等,如物价暴涨、自然条件的变化、施工现场条件复杂、各种法律法规的变化、涉外项目的货币汇兑风险等等。近年来,由于我国建设工程施工队伍不断扩大,大部分施工企业存在任务不足的现象,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建设单位利用自己处于主导地位的便利,在招标和合同签订时,采用不正当或不合法手段,把本该由业主承担的风险转嫁到承包商身上,导致承包商承担的风险比例增大,施工索赔一般由承包商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提出。
(二)工程量变化引起的索赔实际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往往与设计工程量有出入,根据规定,当合同价变更增减超过15%时,允许对有效合同价进行调整,引起合同价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程量的变化,引起的索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施工设备失调造成损失
工程量的增加,势必要求增加新的施工机械,或增加原有机械的数量,引起承包商计划外的投资,扩大了工程的计划成本。工程量削减,则引起原有设备的窝工或弃置不用,导致承包商的亏损,
2.材料数量变化造成损失
工程量的变化,使承包商已准备好的建筑材料数量变化,引起索赔。
3.工期变化造成损失
由于工程量变化引起原定工期的变化,从而引起工期延长或赶工,引起索赔。
(三)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新的变化,如设计变更、自然条件的变化等。承包商的报价是以原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为基础计算的,根据合同条款,施工图纸中改变任何工作的数量和性质,或改变了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都是变更,如果此类变更影响了承包商的费用,承包商就可要求重新估价,并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
(四)工期延长和延误引起的索赔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承包商要求延长工期,二是承包商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商的原因导致工程延误而引起的损失。工程施工中,由于天气、水文、地质、停水停电等因素影响,都将造成工程的工期延长或延误。从而引起施工索赔。
(五)其它原因引起的索赔业主违约未按规定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不按时交付施工图纸、设备和支付工程款,导致承包商施工队伍未能及时进场施工,业主为经济效益采用赶工措施加速施工,或承包商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工程进度等,引起索赔。
三、合同索赔的基础工作
合同索赔是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的工作,必须认真研究合同,了解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条件和方法,严格进行合同管理,为索赔提供充分的依据、论据和数据,重点做好索赔证据的搜集整理和索赔文件的编写工作。
索赔事件确立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索赔证据除要具备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外,还必须具有法律证明效力。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有关记录、协议、纪要必须是双方签署;工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统计必须由工程师签证认可。索赔证据需要在平时积累,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了解并搜集相关的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标书、工地会议记录、各种施工进度表、工程日志、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要以书面形式报工程师认可)、抽查试验记录、工序验收记录、计量记录、工程照片、工人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工程会计资料等。尤其各种异常情况记录是索赔的有力证据,是索赔资料搜集工作的重点,要求做到时间准确无误,受影响的工作情况清楚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