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合同(精选30篇)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支付工程款:
(2)支付次数支付时间付款比例支付金额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内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4日内
(3)其他支付方式:______
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在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上签,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穨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装修工程合同 篇25
委托方(甲方):
施工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居装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公司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本工程建筑面积
1.4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1.5委托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6本工程由
1.7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
第二条: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2.1工程合同预算价款为___元人民币(以工程预算书价格为准);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2支付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按预算金额分四期支付工程款
第一期60%合同签字时支付,计
第二期35%水电验收时支付,计尾款5%竣工验收后七日内一次付清,计
2.3设计范围内漏项增加价款在尾款中支付;
2.4设计范围以外增加项目价款在签字确认后当日一次性支付;
第三条:工程监理
3.1装修工程监理,由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
3.2委托份。
3.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配合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4.1 提供确认图纸和原始水电线路图纸。
4.2腾空或部分腾空需装修的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
中所滞留的家具、设备采取保护措施。
4.3 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等公共设施的使用和保护。
4.5垃圾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6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参与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义务
5.1按照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对甲方做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5.2 提供所需材料清单(含规格、数量)和材料进场时间表。
5.3指派期完成施工任务。
5.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预算。
5.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的规定;
5.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8办理双方约定的须乙方承担的工程开工前审批手续及费用;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坚持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6.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的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施工约定及变更
7.1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和环境保护规定;
7.2如因工艺原因需改动设计方案,需经甲方代表签字同意,方可施工;
7.3如甲方需要更改设计方案,必须向乙方代表提出要求,双方代表协商工程量签字确认,并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凡甲方私自与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7.4工程中间项目验收需双方代表及工程监理联合验收,并签字确认。
7.5验收的项目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