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扩股协议(外商投资)(精选32篇)
第六条、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
1、股东会:
(1)增资后,原股东与丙方平等成为公司的股东,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关,对公司一切重大事务作出决定。
2、董事会和管理人员:
(1)增资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应进行调整,由公司股东按章程规定和协议约定进行选派。
(2)董事会由__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丙方选派____________名董事,公司原股东选派____________名董事。
(3)增资后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丙方指派,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可由原股东推荐,董事会聘用。
(4)公司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过____数通过方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
3、监事会:
(1)增资后,公司监事会成员由公司股东推举,由股东会选聘和解聘。
(2)增资后公司监事会由___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丙方指派_____名,原股东指派________名。
第七条、保密
各方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乙方技术、财务、法律、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共渠道可以获得的信息除外),未经保密事项相关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相关方的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陈述、保证、义务或责任,即构成违约行为。除本协议特别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费用、责任或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违约而使得守约方支付或损失的利息、律师费用、收益)赔偿守约方。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补偿金总额应当与因该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失相同,上述补偿包括守约方因履约而应当获得的利益,但该补偿不得超过协议各方的合理预期。
第九条、其它
1、本协议签署后,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变更或达成补充协议,但应制作书面文件,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的生效以下列条件为前提,下列条件均满足时,本协议生效,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本协议文本一式____份,甲、乙、丙方各持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增资扩股协议(外商投资) 篇29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市签订。
各方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鉴于:
1、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系在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 )年验字第号验资报告加以验证,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纳完毕。
公司愿意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其董事会在年月日(第届次董事会)对本次增资形成了决议,该决议也于年月日经公司的股东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具体负责本次增资事宜。
2、公司的原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甲方,出资额元,占注册资本%;乙方,出资额元,占注册资本 %。
3、丙方系在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丙方”或“新增股东”),有意向公司投资,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且丙方股东会已通过向公司投资的决议。
4、为了公司发展和增强公司实力需要,公司原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同意丙方向公司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至人民币万元。
5、公司原股东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
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公司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增资扩股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增资扩股:
(1)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万元增加到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依审计报告结论为准)万元。
(2)本次增资价格以公司经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
(3)新增股东用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丙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万元。
2、公司按照第1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万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甲方持有公司%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的股份。
3、出资时间
(1)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日后,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新增股东自出资股本金到账之日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二条 增资的基本程序
1、为保证增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及本次增资顺利进行,本次增资按照如下顺序进行:
(1)公司召开董事会作出增资的决议以及提出增资基本方案;
(2)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的增资决议及增资基本方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3)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
(4)公司就增资及增资基本方案向报批,并获得批准;
(5)同拟增资的新增股东进行谈判,必要时可采取招标形式进行;
(6)起草增资扩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7)新增股东出资,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8)召开新的股东大会,选举公司新的董事会、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
(9)召开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确定公司新的经营班子;
(10)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条 公司原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1、公司原股东分别陈述与保证如下:
(1)其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事业法人;
(2)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A、在其公司(或单位)的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
B、已采取必要的公司(或单位)行为并取得适当的批准;
C、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3)公司现有名称、商誉、商标等相关权益归增资后的公司独占排他所有;
(4)公司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除向丙方书面告知外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
(5)公司向丙方提交了截至 年 月 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原股东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
(6)财务报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年 月 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除此之外公司自 年 月 日注册成立以来,除正常经营外,没有产生其他任何债务、欠款和欠税;
(7)公司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公司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8)公司未就任何与其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可能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丙方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9)原股东负责完善公司在经营、建设过程中与相关单位的租赁、协作等事项的法律关系,增资完成后上述各种法律关系由新公司继承; 在公司存续期间,原股东有义务同有关单位协调和沟通以保证增资后的公司权益受到最大化保护;
(10)原股东有义务利用自身便捷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公司获取政策优惠及政府补贴;
(11)公司增资后,严格按照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经营和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2)本协议经原股东签署后即构成对原股东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2、除非获得新增股东的书面同意,原股东承诺促使公司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的期间:
(1)确保公司的业务正常进行并不会作出任何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的行动。
公司将采取所有合理措施维护公司的商誉,不会做出任何可能损害公司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