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规范(精选33篇)
握手时不要东张西望;
初次见面握手时间不要太长;
握手是上下抖动,不是左右摆动;
不能拒绝与他人握手。若是手不干净,应亮出手掌并表示歉意;
不能坐着和对方握手;
礼仪规范 篇23
为了加强企业正规化管理,改变员工精神面貌和行为规范,提高企业形象,制订本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一、员工仪容、仪表要求
1、上班时间保持情绪饱满,精神愉悦。
2、员工头发必须经常清洗,保持发型整洁清爽,严禁头发脏乱发型怪异。
3、员工应经常修剪指甲。
4、员工上班前不得喝酒。
5、提倡女员工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不得使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二、着装规定
1、员工上班着装应简洁大方,不得穿着奇装异服上班。
2、男士的衬衫衣领、袖口应保持洁净,衬衫钮扣必须扣整齐,衬衫最多只可敞开领口向下第一颗钮扣。
4、员工上班不得穿着拖鞋。
5、女员工不得穿着露背服装、超短裙(即裙边距膝盖不得少于10cm)、奇装异服及过于透明的服装。
三、员工行为举止要求
1、严禁不雅举止,如脚翘桌面、当众化妆、梳头等。
2、禁止随地吐痰、抽烟。
3、坐姿端正,上班时间不得东倒西歪、趴桌睡觉。
四、礼仪要求
1、在通道、走廊里或公司其它地点遇到公司领导或来访客人要礼让,不能抢行,并微笑点头致意或简单打招呼“您好”。
2、接听电话,应在电话声响三声之内接起电话,首句规范用语:“您好!”,通话时使用礼貌用语,情绪饱满。
3、有宾客来访,前台接待人员应对热情宾客引导接待,为宾客倒茶,并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和人员,直至其找到被访人员。
4、准时参加会议。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节至震动状态,有电话进来,应轻轻行至会议区外接听。
五、办公规范要求
1、同事间交谈、接听电话应控制音量,以不影响、干扰其他同事为宜;进出门、开关抽屉应轻手轻脚,避免发出撞击声。
2、保持办公桌面的.整洁有序,垃圾要及时扔入纸篓,保密文件的草稿应及时粉碎。
3、工作时间不得串岗、不得闲聊(包括电话聊天、网络聊天方式)、不得登录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4、工作时间非因工作需要不得从事听音乐、唱歌等活动,严禁玩电脑游戏。
5、在房间办公的同事,上班时间不得关门办公室门。
6、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同事的文件、资料。
7、准时参加公司召集的会议;遇重要会议,非紧急事件,不得请假。
8、办公区域严禁吸烟,吸烟的请在接待处,或自己找烟灰缸去不打扰别人的地方,完后自觉将卫生打扫干净。
9、下班离开工作区域时,自觉开闭电源、空调、门窗。
六、检查及处罚规定
1、以上规范由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员工如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的现象,可向行政部举报,
2、以上规定,员工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10-50元/次罚款。
3、各部门可遵照本规定进行部门自查及对违反规定的员工作相应违规处罚。
4、本规范的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自20xx年06月1日起施行。
礼仪规范 篇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安全行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员工防范能力。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遵循原则
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四全”安全管理原则。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为本规范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的制定、修订,以及本规范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并对员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六条员工一般安全守则
(一)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现场;
(二)严禁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现场;
(三)严禁饮酒者进入生产和施工区域;
(四)严禁带小孩、陌生人进入生产区域;
(五)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六)严禁在上班时间睡岗、离岗、串岗、长时间占用生产电话、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七)严禁携带香烟、火种和易燃、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装置区;严禁在厂区内吸烟和随意使用明火;
(八)严禁在易燃、区使用手机等非防爆器具;
(九)未取得安全上岗作业证,严禁独立上岗操作;特殊工种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十)严禁随意乱动厂内设备、设施和化学品;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严禁动用;
(十一)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清洗衣物;
(十二)严禁擅自排放易燃、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
(十三)严禁在运转设备、机架、走板、栏杆上坐、卧、跑、跳,严禁跨越走板、栏杆、皮带输送机等运行机器;
(十四)严禁在作业现场玩耍、嬉闹和打架、斗殴;
(十五)员工必须遵守各类安全警告标志、标贴及警示指示。
第七条防护安全
(一)作业前须按作业要求佩戴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准作业;
(二)工作服须系扣,扎紧袖口、裤脚和衣襟;
(三)女工应将长发整理好,放入安全帽内;
(四)安全帽须系带;严禁坐、压安全帽;
(五)安全带须高挂低用,严禁将安全带的腿带拆除,严禁将安全带当绳索使用,安全带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打拧;
(六)严禁穿带铁钉的鞋子和易起静电服装进入防爆区;
(七)严禁私自拆除劳动防护用品的零部件。
第八条操作安全
(一)岗位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
(二)岗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岗位操作法,履行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控制各项参数在指标范围内;
(三)启动机泵前必须盘车;
(四)动设备启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
(五)动设备严禁触摸、擦洗、拆卸、清扫运转部件;严禁在运转部件附件探取物件、带手套作业;运转部件未完全停止前,严禁用手、脚、其他物件强制制动;
(六)严禁非电器工作人员随意乱动电器设备,电器设备发生故障,须通知电工处理,其他人不许乱动;
(七)电器设备必须保持干燥、通风,严禁湿手接触开关、电器设备;严禁用水清洗电器设施;
(八)电器设备发生火灾,在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禁止用水和泡沫灭火;
(九)进入高压带电设备区域作业须设专人监护,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具;
(十)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私装各类电器设备;
(十一)严禁不切断电源进行临时电源的接引工作;
(十二)严禁用铁丝、铜丝作保险丝;隔离开关、跌落保险严禁带负荷操作;
(十三)严禁随意操作挂有警示牌的电气开关;严禁随意拆除电气开关上的警示标识;
(十四)班组长在作业前必须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进行操作;
(十五)各种压力容器在承压状态下严禁敲打和维修,严禁乱动压力容器上的安全保护装置。
第九条现场安全
(一)工作现场照明不足,威胁安全生产时,应及时与电工联系处理;
(二)安全罩或围栏等隔离装置,不得随便拆除;
(三)严禁随意靠近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带电部分;
(四)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高处上下交叉作业;
(五)车辆进入装置区须装阻火器;
(六)严禁在卷扬机、皮带机等动转设备上(周围)站立、逗留、跨越、穿越或行走;
(七)严禁钻到运行中的皮带下部架构内清理杂物;
(八)严禁擅自移动、更改安全设施。
第十条作业安全
(一)未办理动火作业证,严禁动火作业;
(二)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严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三)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登高作业;
(四)未办理电气作业票,严禁电气操作作业;
(五)未办理动土作业票,严禁动土施工作业;
(六)未办理检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阀门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