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汇报(通用20篇)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汇报 篇1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真实掌握全市机构、编制、人员和领导职数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确保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辽宁xx市编办“三举措”扎实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一是迅速开展行动,抓好工作落实。参加锦州市编办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部署会后,北镇市编办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把统计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度北镇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详细制定了责任分工表和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节点,为做好统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今年的统计数据继续采用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报送,为了更好地适应“基本统计”+“专项调查”的模式,北镇市编办组织负责统计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年报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理解领会各项新要求,确保按规定时间和规定要求做好统计工作。
三是加强科室配合,确保数据准确。积极与业务科室沟通协调,随时掌握编制调整情况,更新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与网络管理系统数据一致,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北镇市机构编制现状和实有人员情况,确保为领导决策、机构改革和日常机构编制管理提供真实的参考资料。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汇报 篇2
为贯彻落实好全国和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控编减编工作,河南省xx市编办按照中央和省编办有关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要求,采取四项措施,高标准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机构编制统计保障工作。为适应新常态下机构编制管理需要,市编办按照专题专案方式,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时间节点,建立推进台账,落实专人负责。着力推动统计工作方式的转变,即统计数据向实名制数据转变,统计数据汇总向综合管理转变,年初统计数据向可追溯历史的转变,为确保统计质量创造条件。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有效。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推进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统计工作。统计工作人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结合20xx年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以上报导入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核查数据为依据,确保统计数据和核查数据的一致性;杜绝人为改动或编造数据,不得瞒报、漏报和虚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统计数据审核把关、审定签字,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细化工作目标,严格按要求报送数据。印发专门通知明确统计范围和报送时间,严格按照《关于xx市 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凡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均以此次改革后印发的“三定”规定及相应机构编制调整文件进行填报。分单位进行统计,一个单位一套报表,不得几个单位合并报表。各主管部门先对下属单位的报表审核,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印章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教育、卫生系统的事业单位可单独报送,但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对在统计上报工作中,发现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纪发〔20xx〕15号)的精神,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严肃处理,通报全市机构编制系统。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汇报 篇3
海南省xx市编办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规定(试行)》要求,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确保该市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及时更新,准确无误。
(一)以日常工作为基础,确保年报上报数据准确无误
在日常工作中,该办注重对年报基本资料的更新和维护,根据市编委及编办的发文,及时对单位的机构编制台账进行调整,确保数据准确性。同时,牢牢抓住出入编审批环节,实时掌握各单位实有人员情况,与各单位上报的年终报表对照进行审核,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无误。另外,把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做到机构、人员信息实时更新、月月审核,每季汇总,及时掌握机构编制变化情况,实现对编制、人员全方位监控,强化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的日常跟踪管理。
(二)以工资审核为契机,实现实名制系统实时更新
加强机构编制动态化管理,为使得实名制系统中的数据实时更新,该办利用每月工资统发系统审核工资之际,要求各单位必须将实名制系统中的人数和工资统发系统中的人数核对一致后方予以审核通过,确保实名制系统中实有人数和财政工资统发系统中人数一致,确保实名制系统中数据准确。做到“人员变动,随时登记,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同时,健全了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机构编制台帐,在全市实有人员信息审查、人员信息变动调整和数据汇总等工作中,实现了“一人一编一岗”,有效杜绝混编混岗、在编不在岗等现象发生。
(三)以监督检查为抓手,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该办在实名制系统管理工作中,严格把关,切实做到机构编制和财政预算联审,重点审核各类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岗位设置与批准文件是否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核定的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是否相对应,保证财政工资统发系统中各单位实有人数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信息”的一致。将财政供养人员的情况完全置于监督之下。通过机构编制年度、季度统计工作,增强机构编制部门对各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宏观把握能力,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把关、协调、监督”的职能作用。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汇报 篇4
河北省xx庄市矿区编办单独设置以来,积极探索和创新统计管理,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强化学习,提高能力。注重加强统计人员能力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使统计人员做到熟悉机构编制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熟悉机构编制统计、分析业务,熟练掌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的使用。
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制定了《矿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和人员出入编手续办理程序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实现实名制管理中的编制审核、入编、减编与统计工作同步进行,推进月报的日常化和规范化。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统计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对机构编制的统计数据进行对比验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夯实基础,保障到位。巩固扩大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成果,完成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升级工作,完善了工资审批、统计月报、账卡资料等实名制管理手段,形成报表、账卡、网络平台三位一体的统计体系,实现了对全区机构编制和人员实时掌握、动态监控。
注重分析,提供依据。加强统计数据的开发利用,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统计数据整理分析工作,结合统计月报,每月对全区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反映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科学决策、加强管理及控编减员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汇报 篇5
根据《中央编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xx年度地方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青海省编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圆满完成了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年报上报工作。
一是创新方式,提高统计数据时效性。20xx年,依托网络版机构编制统计系统,首次采用在线报送数据的方式。为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建立了用户账号和登录密码,省直部门和各地编办远程登录系统完成数据报送,编制部门在线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数据有误在线修改,缩短了填报时间,进一步提高了统计数据的时效性。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统计数据规范性。专题召开市州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布置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市州编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分12批对省直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重点针对中央要求、系统操作、新增指标项、往年易填错事项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及操作演示。同时通过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交流群、微信群,建立各单位之间、各单位与编制部门之间的交流平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严格审核,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性。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相结合,逐项核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实有人数等统计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部门核实修改,并对省直700余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详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