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管理制度(通用26篇)
第五章、绩效管理参与者的责任
第十九条绩效管理的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每个部门和每位员工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所以每一位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公司的绩效管理工作,尤其是各部门主管,应视绩效管理是进行本部门管理的重要工具和手段。
人事科在绩效管理中的责任:
运用最新的工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计、改进和完善绩效管理制度;
绩效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沟通,确保管理者和员工透彻理解和明确绩效管理的目标和意义,掌握绩效评价的标准和方法;
提供绩效评价所需的各种表格,汇总、分析各类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协调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时间进度控制、评价实施答疑等;
收集、记录绩效管理中的各种反馈信息,如存在问题和建议;
分析、撰写绩效管理的总结报告,制定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和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决策。
各部门主管在绩效管理中的责任
各部门主管应视为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者,也是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制订本部门的部门绩效计划,组织进行本部门的员工绩效计划;
进行过程管理,对下级进行绩效的跟进和指导,并记录关键事件;
负责指导下属进行自我评估,并客观公正地对下属的绩效进行评估;
与下属进行沟通,帮助下属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有待解决的问题,并与下属共同制定绩效改进计划和培训发展计划;
对绩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随时与人事科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
所有员工在绩效管理中的责任
学习和了解公司的绩效管理制度;
理解或参与制订部门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
积极配合直接上级讨论、确定本人的绩效计划;
在工作中主动和上级保持沟通,明确方向和方法,并勇于承担责任;
认真进行自我评估,并与直属上级或公司人事科进行交流沟通;
主动制定个人发展规划。
【说明:必须得到经理和员工的重视与参与,绩效管理才能推行下去且深入人心,尤其是部门主管,要让他成为该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者。】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总经办制定并负责解释、执行、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施行后,公司和部门原有之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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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绩效检讨会议制度
一、会议性质:
此会议既是公司的经营工作会议,又是部门绩效的评价会议;既是绩效的沟通过程,又是绩效的诊断和提高。
二、会议目的:
根据董事会确定之公司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预算,研究制定公司周、月、季的工作计划,决定企业的经营策略;
对各部门的主要工作、绩效指标进行检查、评价;
解决各部门在经营工作中所暴露的问题、所遇到的障碍,分析其原因并采取必要的策略措施;
协调各部门之间在计划、方法、工具、进度、人员、设备上的冲突和矛盾;
传达、贯彻集团总部的经营动态、会议精神,安排、布置新的工作任务。
增加各部门的团结合作,提供一个公开、公正、平等、民主的质询与辩解平台进行绩效沟通。
三、会议时间:
每月财务月报报出之10日前后,会期半天,于上午9:0012:00进行
地点在公司综合楼三楼多功能厅。
具体时间按每次下发的会议通知执行。
四、会议主席:
总经理或执行副总经理;
总经理无法主持会议时,由其指定其他副总经理代为主持。
五、与会人员:
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原则上不许缺席,部门主管因故缺席必须指定他人代为参加。
其他相关人员按会议通知可列席会议。
六、会议准备:
各部门在本月绩效检讨会议后即确定一人(建议为经理)代表本部门进行汇报,汇报人应提前就本月本部门之汇报主题或其他重要事项进行收集、观察和记录。
会议通知应在召开会议前三日下发。
会议召开前三日,各部门将《部门绩效考核评价表》报总经办人事科,人事科负责将其分发至公司领导和各部门。
汇报人可以据此提炼和补充本单元的主要业绩指标或其他汇报材料,公司领导和其他部门据此就某些重要事项或重要误差在会议上进行质询。
汇报资料除绩效指标外,还要包括主要指标所涵盖工作的的详细分析、报告资料;
临时任务或短板要求或其他专项工作的详细资料;
上述资料的powerpoint演示文档。
七、会议程序:
按以下顺序进行报告:行销部、采购部、生产部、技术品管部、财会部、总经办。
各部门指定汇报人代表本部门进行汇报,汇报时间限制在30分钟(含简要质询、答辩所费时间,下同)。
与会人员可进行质询,汇报人(或相关责任人)必须对此作出合理、真实的解释说明。
会议主席在听取汇报、质询及辩解后,应作出必要的指示或裁决并指定负责人。
对较大、较复杂的工作事项,一时无法在会议上作出明确决策时,可由会议主席制订部门或专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呈报本次会议主席。
绩效会结束后,由会议主席当场评价各部门的汇报质量和效果,并排序。
八、会议内容:
均按照《部门绩效考核评价表》的思路和顺序进行汇报,显形业绩、短板要求、临时任务为主要汇报内容,绩效管理、学习与创新为次要汇报内容,基本职能无显著提升或错误原则上不汇报。
针对某项指标代表的工作业务内容,可配以图表或文字详细说明进行预算对比、计划对比,同期对比,上月对比,对手对比等分析。
《部门绩效考核评价表》参见《绩效管理制度》之附件三。
九、其它:
经营绩效检讨会议完成后,由总经办负责在48小时内下发书面会议记要,主要包括各部门的主要绩效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新安排和布置的工作任务、会议精神或决议等。
人事科应就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对《部门绩效考核评价表》的质询意见核实并修正计分。
各部门将此会议纪要作为未来一个月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予以执行,如有必要,应制定绩效改进计划或召开局部会议安排布置落实。
经营绩效检讨会的决策权(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属于会议主席的职责,会议主席必须对每一议题有所明确决定;
在会议主席作出决策之前,所有与会人员对他人(不论职务高低)的汇报、发言均享有质询权。汇报人、发言人对所有质询必须作出合理的、真实的解释,也可指定单元内相关经理作出解释;
在会议中凡被会议主席决定负责执行某项工作的人,即为该项工作的授权人。若因困难无法完成所定目标时,应立即反馈,并提出寻求支持的具体要求或应采取的补救措施。被授权人若有失职,应自己负担其失职责任。
绩效管理制度 篇13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xx〕15号)、《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州办〔20xx〕3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直一级预算单位、12个乡镇。
二、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由县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绩效目标申报。按要求对本部门的县级公共预算资金进行绩效目标申报。
(二)单位自评。一是各部门对上年度县级公共预算资金进行自评,形成书面自评报告;二是对金额超过20万的专项资金进行专项自评,对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并整理佐证材料,于每年11月25日前报送县财政局;三是积极配合中介机构的现场重点评价。
(三)评价结果的应用及公开。各部门应将评价结果通过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资金管理。各部门必须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部门资金管理办法。
绩效管理制度 篇14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考核方法
第三章月度考核
第四章年度考核
第五章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六章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七章基层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八章考核组织与申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