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精选(精选22篇)
(2)长途电话限于公事使用,并于通话后作好记录。
(3)因私挂拨长途电话者,务必作好通话记录。行政部于月底交记录给财务部,将在该员工薪水中扣出相应话费。
(4)违反长途电话使用规定,或通话后未填写记录表者以及记载不实者,公司将对责任人员作出处罚。
第十三章 车辆管理
第一二一条 公司内所有车辆皆由公司车辆管理员负责统一调配安排。
第一二二条 主管以上职务者配备公车。主管以下职位不配备公车,凡需要用车者,一律提出申请,由公司统一代购,使用者拥有并保管。使用者将分期付款直至车辆购置价款全部付清为止,款项付清后该车辆的产权归使用者所有。
第一二三条 由公司代购车辆者,公司在其工作期间报销相关费用,其中包括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环路附加费等。
第一二四条 公司对车辆使用者的燃油费采用按月补给政策,依照级别划分分别为:
经理级别人员:300元/月
主管级别人员:200元/月
第一二五条 如果在车辆使用期间,因使用者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其所有责任全部由使用者个人承担,公司只派遣车辆管理员协助办理相关保险索赔事宜。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二六条 本员工行动手册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一二七条 本员工行动手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修订。
员工手册精选 篇13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 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 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 2次的,按旷工 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以上就是员工规章制度。
员工手册精选 篇14
餐饮员工手册
员工手册是餐厅员工在工作期间的生活和工作说明书,它包括员工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学习《员工手册》,是新员工步入餐厅的必修课程,新员工入职无论即将就任何职位,无论过去有何种酒店管理和工作经历,只要入到餐厅都要详细阅读员工手册,以便对餐厅的基本政策和管理方式有一个认识和了解。
第一章 劳动条例
一、录用标准和原则
1、录用员工的标准
符合本市劳动管理部门的劳动力管理条件,根据本餐厅各部门工作岗位需要,凡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体检合格、无不良行为,有志从事餐饮业服务工作的人员,经自愿报名,及本餐厅测试合格者,均有机会录用。
2、资格审核
凡报名应聘人员,均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相片、毕业证、失业证明;报名应聘本餐厅管理职位和技术职位的人员,除应提供上述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或工作资历证明。本餐厅将会通过一定的人事方式对员工的资历状况进行核实。
3、身体检查
凡经本餐厅新招聘的试用工,必须经市防疫站的身体检查并获得健康证(体检费用由本人负责),员工入职后,按规定每年要体检身体一次,对患有传染性病的职工,本餐厅有权按规定作辞退处理。
4、岗前培训
应聘人员经面试合格后,原则上要经本餐厅的入职岗前培训的教肓,经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成为本餐厅的学习生(试用工)。考试不合格,即取消聘用(实习)资格。
5、试用期及待遇
(1)、应聘入职员工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内领取试用工资,并视其表现来决定试用期长短或是否正式录用,试用不合格者,本餐厅可随时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实习员工欲终止工作,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报告所在部门及人事部,否则,应赔偿本餐厅招聘损失费及培训费。试用期满后,由所在部门核定工资级别报总办批准,人事部备案,并正式成为餐厅一员,餐厅与其本人签定聘用合同。
(2)、定级后每月对员工重新进行考核评定,调整工资一次,员工当月调整岗位,可当月根据其岗位调整工资。
(3)、职务(岗位)工资:依据员工所担任职务、岗位职责、技能高低,经过考核评定。
(4)、浮动(效益)工资:依据员工所在部门的经济效益和个人月销售量来计算。
(5)、管理人员(指领班以上人员)按照岗位任职情况进行行考核,经聘任所确定的相应岗位工资,并与该部门经济效益挂钩。
(6)、员工日工资的计算办法:基本工资/天30—日工资
(7)、试用工工作未满7天,没有薪金支付。
(8)、员工请病、事、探亲假以及本章《劳动条例》未注明的其它假期,不出勤者不发当日工资。
(9)、餐厅实行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为9小时,(不包括用膳时间),如工作需要,餐厅可要求员工超时加班工作。员工日常的超时加班的,其累计加班时间作日后的补休(钟)依据,确因特殊情况,在农历年终前部门无法安排当年加班钟补休者,由部门经理书面报总办人事部审批,经总经理签字同意才能发放加班费,(每小时加班费—日工资/9小时)。
(10)、超产奖:当超额完成餐厅下达的经营指标任务时可按规定比例提奖。
(11)、全勤奖:当员工在一个月当中无迟到、早退、满勤工作,可享受此奖,此奖在当月工资统一结算计发。
二、考勤制度
1、餐厅的所有员工实行打卡记勤制度,不打卡的员工每班前由部长点名记勤。上班前打卡,应在穿好工衣后,下班打卡应在换工衣前。所有员工每月的出勤天数(包括实际出勤天数和有薪假期天数)以及迟到、早退、离岗时间由人事部核实,然后造表上报总办审核交财务部作为核发各项工资的依据。迟到、早退、离岗、旷工以及其它违章,按本手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