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拆除合同(通用35篇)
2、应具有与本工程相符合的钢结构加工制作能力,具备完整的企业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并对其产品质量全权负责。
3、本合同签定以后,乙方自然纳入升龙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中来,必须服从质量监控中心的检查监督、管理。按照甲方集团公司《质量监控管理手册》的监控条文执行,以确保集团公司质量管理的总方针总目标的实现。
4、构件加工必须根据现场实际钢结构构件和砼构件位置进行现场放样,所有构件下料尺寸、加工尺寸及孔位制作等允许偏差必须严格遵循《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5、做好配合主体总包施工单位现场施工,保证钢筋连接套筒和链接钢牛腿制作安装工作。配合总包单位现场梁柱钢筋布置工作,以确保砼浇筑质量。
6、高强螺栓连接、孔位制作及钢材表面喷砂处理必须严格按规范执行。所有临界滑移连接应用“扭矩紧固法”或“后紧固法”,并应满足《结构高强螺栓设计施工验收规程》。
7、乙方焊接工作的焊工应持有中高级焊工资格证,乙方钢结构厂的焊工焊接工艺必须先有甲方、设计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构件焊接工作,中途不得更换考核合格的焊工人员。
8、乙方钢结构厂应根据各类构件焊接连接要求,提供相应焊接工艺报告。
9、乙方钢结构厂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焊缝等级进行施焊,对二级焊缝检测部位由设计院依据相关标准指定。
10、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标准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合格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
11、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施工全过程的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并做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项目部、甲方审查。
12、经甲方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不合格且在三日内无法进行整改,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价款和办理合同结算。承包人放弃合同内容的权利主张,自行撤离施工现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
13、刷防锈漆及喷氟碳漆要求标准:
⑴、基层检查处理:除去基层油污、灰尘、锈蚀等杂物;
⑵、刮批腻子:采用专用腻子刮批,使其便面细腻、光滑、平整、无刮痕、无细孔;
⑶、喷涂:底漆喷涂要求达到30UM,然后打磨、修补;面层喷涂要求达到整体效果均匀、平整、色泽一致、不起泡、不脱落、厚度达到40UM。
14、乙方需提供材料合格证、质保书、检测报告。
15、氟碳漆材料控制:
1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7、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有关的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18、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7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整改返工的一切费用及违约责任。
19、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项目部共同签字确认的日期为实际验收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为甲方、项目部、乙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日期。
九、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严格按安全文明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过程中造成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派驻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乙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或根据甲方要求)设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4、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吊装、焊接、安装等)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5、施工中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为一切进入本合同工程施工现场中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十、材料供应与检测
1、所有材料(包括主材和辅材)均由乙方采购供应,主材的采购必须满足质量和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辅材也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由乙方采购并包干使用。
2、材料进场必须经过甲方及其材料管理部、材料采购部、项目部与乙方共同签字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项目施工。
3、进场材料必须经过检测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乙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5、乙方自购的材料乙方应进行检测,将合格检测报告提交甲方并承担检测费用。
十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组织督促土建施工方在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前,完成相关部位符合本工程钢结构施工安装要求的土建工作。
2、甲方负责确保本工程施工区域“三通一平”。
3、向乙方提供钢结构施工图贰份。
4、向乙方提供生活及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甲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为:
7、甲方代表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经甲方检查、检测,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进场前负责对施工场地进行勘察;对不具备条件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
2、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在进场前报给甲方工程师及项目部进行确认,经甲方、项目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代表及项目部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甲方代表、项目部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应及时整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4、乙方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工作人员并落实好相关机械及运输设备。
5、接受甲方、项目部的检查和监督。对甲方、项目部提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为其日常查验提供便利和安全条件。
6、乙方项目经理 ,必须常驻现场;未经甲方、项目部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7、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
8、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旦书面送达甲方、项目部、甲方代表即对乙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9、项目经理发往甲方的各种书面函件,经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10、乙方中途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确需更换的必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项目部。如擅自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乙方派驻工地的焊工必须具有中高级焊工证,经过甲方、项目部考核认可的焊工不得在施工中更换,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12、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项目部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13、本工程的施工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4、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其它施工单位施工,不应收取任何配合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赔偿金。
2、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场地给乙方施工,甲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价款超过30日的,乙方工期顺延。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购合格的材料,若采用不合格的材料一经发现,乙方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合同价款6%的损失赔偿金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一切责任。
2、经甲方查核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将工程转、分包的(查核属实以甲方的核查报告为准),视为乙方放弃合同内容的权力主张,乙方应自行撤离施工现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工程款并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