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住宅室内装修协议(通用32篇)
12.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
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
的违约金。
12.4
12.5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的违约金。
开工后,甲方提出提前完工的要求,乙方遵照甲方需求,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
提下,每提前一天,甲方应奖励乙方人民币
第十三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元。
13.1
甲乙两方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由
甲方监理进行调解,或提请其他个人或组织调解。
13.2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
种解决方式:
14.1
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
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14.2 施工期间,若甲方或甲方监理发现乙方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
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与乙方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经乙方交涉无果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14.3 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壹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门钥
匙交还给甲方,并不得擅自存留备份。。
14.4 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
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乙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乙方可优先为甲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14.5 其它补充约定:
(1)
(2)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
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
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
律效力, 如补充协议或附件条款与合同正本有冲突时以补充条款为准。
甲方(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电话:
私人住宅室内装修协议 篇24
甲方:
乙方:
甲方座落在余井北街商住楼( )幢外墙装修工程由乙方承担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性质:由乙方包工包料(双包)。
二、施工工艺:刮白水泥两遍,砂纸打磨一遍,外墙漆两遍(白色)。
三、质量要求:不起皮、不脱落、光亮、中档以上外墙漆。保质期三年(期内包修)。
四、工程造价:每平方米玖元玖角(9.9元/m2),按实际完成面积计算工程款。
五、付款方式:工程结束验收后付总额的 ,余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在 前付清。
六、安全:按施工规范操作,一切安全责任乙方负责。
七、甲方工地现有脚手架,乙方可借用施工,检查加固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工期:自开工之日起 天内完成工程任务。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私人住宅室内装修协议 篇2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 工 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 理 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