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聘用合同(精选11篇)
医疗机构聘用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人事用工制度实施暂行办法》(陆挺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就业岗位和专业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上岗工作。
(2)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热爱健康。
3、做好本职工作,服务热情、态度端正,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能力,提高本科室、本岗位的工作任务。
4.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理念。
(3)乙方应根据甲方工作职责的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4)在聘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
三、岗位纪律
(1)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并采取适当的方法
(2)甲方可根据岗位职责建立和完善各种考核制度,做到权责明确、考核明确
(3)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法规,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处理
四、工资福利
(1)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和业绩,甲方的成绩和贡献
(2)甲方未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
五、雇佣合同的终止
(1)甲乙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合同:
1:连续旷工十个工作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二十个工作日以上;
2: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失职,造成严重后果;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不能正常工作的;
4.违反法律和相关政策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聘用期考核不合格,甲方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经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
2: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
3:因公负伤,经治疗,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4、患有职业病,经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诊断为现有医疗条件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疾病的;
5:受到纪律审查尚未得出结论;
6:属于国家规定的本合同不能解除的其他情形。
六、雇佣合同的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立即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按照国家规定退休或辞职;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4:甲方被依法撤销、撤销或解散;
5.由于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劳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争端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后60日内向主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双方各执一份,受聘人个人档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机构聘用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市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1条合同期
一、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试用期自________________起)。 合同到期,雇佣关系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满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身体状况及相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继续与乙方签订聘用协议。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就业。如需续签,双方应重新签订合同。
三.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如认为不续签聘用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2条工作
一、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和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了岗位聘用合同。现在甲方正在寻找乙方的岗位,担任该岗位,并明确乙方的具体岗位和职责。
二.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业绩,调整乙方的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三.乙方上岗前应提交与岗位相关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并到甲方医院变更执业注册。
第3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一、甲方每周工作五天半。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和对人体无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三.甲方应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四.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设备和设施,以开展工作。
五.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或专业知识培训和学术活动。
第4条工作报酬和待遇
1.根据国家、市政府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从医院正式开业之日起,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资1万元(¥10000)。绩效工资由各部门根据其业务收入的比例进行分配。工资在本月25日前发放(假期提前发放或推迟到正常工作时间发放)。
二.乙方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吊唁假、工伤假、产假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假期。
三.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加班和逃饭补贴。
四.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期限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
五.安置费以医院“人才使用规则”提供住房或支付一次性保障费用。
六.甲方承诺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解决乙方的人员配备问题。
七.甲方承诺解决乙方子女异地居住和就学问题。
八.乙方有权参与民主管理,并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5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二.乙方应按时完成乙方分配的任务。
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四.乙方应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
5.乙方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报酬等信息均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保守秘密,不得对外传播。
6.乙方不得以个人名义在用人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重要职务或兼职,不得从事与甲方利益冲突的业务。
第6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二、合同期限:受聘担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临床护士(医生)及相应职务的员工服务年限不得少于年;享受住房补贴和医院选择的外出进修待遇的职工工龄不得少于年。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聘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自动终止。雇佣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雇佣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意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工作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