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代理合同集锦(精选28篇)
九、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十、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十一、居间人的违约责任
居间人未能履行如实报告或者审慎审查的义务致使委托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语言
本协议以中文文本为正式文本。
十四、通知
1.凡有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方式传递。
2.凡有关通知、请示或其他书信往来,可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
十五、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总代理合同集锦 篇5
本采购合同由广州领向/靖鑫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和(以下称"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对甲方("lxsun"品牌和"领向"品牌)产品在指定的零售市场进行代理并做市场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授权内容
1、广州领向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授权(以下简称乙方)
2、太阳能空气净化器统一零售价1280元,省代和市代分两种情况:
(1)不铺货情况下,该产品给予省代1.6折优惠(205元),保证金;市代则1.8折优惠(230元),保证金;以上价格都不含税,含税加10个点。
(2)铺货情况下,该产品给予省代1.6折优惠(205元),保证金;市代则1.8折优惠(230元),保证金;铺货则按进货量的百分之五十给予铺底,每次要结清上次货款才可以再次铺货,以上价格都不含税,含税加10个点。
3、授权期限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甲方汽车专用系列产品提供技术指导。
2、甲方按本合同及按乙方向甲方下的订单提供产品和服务。
3、甲方负责把有关产品的相关资讯及时通报给乙方;甲方如有新产品面市应立即反馈给乙方。
4、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市场推广进行方案支持,并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5、甲方颁发统一的地区总代理商授权书,并提供全国性广告支持。
6、在市场推广初期,公司可为销售商提供出X展架等。若乙方需要更大量的宣传资料,则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原文件模版自行修改(需经甲方同意、确认),并印刷。
7、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代理商的业绩调整代理制度、代理结构、代理价格,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乙方变更后的代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经营甲方系列产品的业务中,只能销售甲方汽车专用系列产品,不得再经营另外品牌、另外厂家的系列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立即停止供货并不退保证金。
2、乙方应该努力提高培训能力,并根据当地的市场情况,定期组织各种太阳能空气净化器技术培训和宣传活动,以便促进甲方技术与观念的推广。
3、乙方可以设立下级经销商(档案在甲方公司备案),下级经销商的经销政策原则上应与广州领向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经销商政策保持一致,利于各经销商之间的公平竞争与业务交流,促进竞争,促进发展;特殊情况,可适度调整,但必须得到甲方公司同意,并在甲方公司备案。
4、展的大前提,并能积极促进当地市场健康、良性发展,必须避免因小利而影响行业发展,必须考虑整体市场的保护与未来长久持续发展,避免采取价格恶性竞争等各种不利于行业发展的不良竞争手段,以达到共同赢利、共同发展的目的。
5、各级销售商应按其级别所属逐级进货,不得跨级进货,如有特殊原因跨级进货或直接到公司进货,则享受相关政策不变,其销售额归属其上级经销商(扣除公司代为发货的包装、运输费用)。
6、乙方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广州领向汽车用品有限公司"零烦恼"服务,不得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利益,以树立广州领向汽车用品有限公司良好企业形象,使用户满意最大化。
7、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否则,甲方保留取消乙方地区总代理资格的权利。
8、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9、乙方有义务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甲方并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
10、乙方必须于月初3号前如实提供上月"月销售报表"、"库存明细表"等当地市场相关信息报表。
11、乙方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及信息反馈卡(说明书最后一联剪切下来的保修卡)给甲方。
12、合同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13、乙方可以享受甲方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经销商交流会、培训等相关支持。
14、乙方不得侵犯有关甲方产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专有技术、商标权等),同是应负有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义务。
15、乙方零售价格必须到甲方外备案,以便防止当地客户直接询价时出现报价不一致情况。大型客户的报价,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跟甲方协商决定,以免影响本地区乃至全国的市场。
四、价格及价格保护
1、附产品价格表一份。但在市场有变化时,乙方可根据市场变化向甲方申请调整价格。
2、若因新产品上市、产品更新换代而进行价格调整时甲方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
3、甲方进行价格调整时,对乙方尚未销售的产品实行价格保护,即甲方价格下调时,对乙方库存产品执行新价格,并向乙方补偿相应的差价(按原进货价计算),差价在下一次订货时从货款中补还。保护量以乙方库存量为限(不包括以销售未发货的),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库存进行清点:价格保护期限为30天。以乙方订货日开始计算。
4、若乙方未能按时准确向甲方递交"月销售报表"及"库存量报表",将无权享受甲方提供的价格保护。
五、支付/结算条款
1、乙方向甲方订货必须填写《订货单》,并以传真或Email形式通知甲方。
2、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原则。
3、甲方所报代理报价为不含税价格,增值税发票增加10%。
六、包装
除非乙方指定特殊的包装方式外,包装物应由甲方提供并自负费用,运输包装、小包装及封装形式必须符合乙方要求(如乙方未作要求,包装物应保证符合运输、产品安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要求)。
七、运输
1、乙方指定运输承运人的,甲方可代乙方发货至运输人处,甲方至运输人费用(经甲方同意的市区内运输费用)可由甲方代为承担:但不承担其它运输费用,运输所需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并与货款一同支付。
2、由甲方指定承运人的,运输途中风险由甲方承担。
3、乙方指定运输承运人的,甲方至乙方指定承运人处之间的运输风险由甲方承担,其余风险由乙方承担。
4、由甲方指定运输人的,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所在地最近的货运场或是乙方指定的货运场,甲方至乙方货运场之间的一切运输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它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从甲方到乙方手中所有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交货
1、交货服务:
(1)甲方自收到乙方货款之日起,按经甲方确认的乙方《订货单》的交货期按期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