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代理合同集锦(精选28篇)
8、甲方负责向乙方开发的消费者提供发票。
9、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调换滞销、过期、运输中破损的产品。
10、甲方有义务回收乙方所有因合同到期、解除或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销售的所有代理甲方的产品。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12、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市场营销工作。
2、乙方必须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冲货;甲方有权追纠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体系,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销售(以该产品的技术指标为依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代理权,并按双方成交总额的10%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确保代理区域的市场稳定和价格稳定。
4、获得直接从甲方进货的权利。
5、获得甲方的指定区域授权总代理认定书及“欧菲克”品牌润滑油系列产品授权销售证书。
6、乙方可获得甲方提供的销售、技术支持和帮助,甲方应对乙方雇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7、乙方在代理过程中收集的顾客信息(含顾客资料、顾客对甲方产品的评价和意见等)须及时反馈给甲方。
8、代理过程中遇有顾客对甲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时,乙方应先行积极处理,并立即通知甲方,将甲方损失及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9、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业务单证应妥善管理、使用,不得转借其它单位和个人,若出现业务单证丢失等情形,乙方须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告知甲方,若因保管不善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0、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代理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对于双方之交易价格及其它营业上应视为机密之活动,负保密之责任;双方保证不给第三方透露在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可获得的任何具体信息(如:润滑油系列产品的技术参数、价格等)或其他有保密性的内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交付第三人。这一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如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的损失费及相关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五、结算方式
1、为了在一定时期内打开区域内的销售局面和支持乙方的工作,甲方应向乙方以先货后款的方式,供应第一批“欧菲克”品牌润滑油系列产品,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第二次进货时,应将第一批货款(包括运费)和货款一次性付清,之后改为先款后货的方式进货;
2、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3、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须以银行汇票、支票或通过网上银行等方式汇款到甲方指定帐号,货款到账后三日内甲方负责向乙方发货。
4、如因通货膨胀或其它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所定供货价必须调整,甲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共同协调双方利益分配问题。以上供货价均为甲方的出厂价,运费由乙方负责,甲方代办托运,甲方所付运费,由乙方在下次订单结算时一次性付清。
六、货物风险承担
1、协议签订后,首批货物在乙方尚未销售完毕前所有权归甲方所有,货物灭失、损毁风险由甲方承担;
2、以后所发运货物由甲方负责代办托运,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灭失、损毁风险乙方承担。
七、购货与销售
1、乙方需购进货物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 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2、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代办托运,交货地点为乙方所指定地点。
3、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相关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4、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5、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 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八、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指定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九、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有关活动,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若触犯刑律,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十、争议处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请乙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违约
1、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若在同一地区重复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2、乙方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销售活动,也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必须在终止合同的十五日内结清全部款项,否则,违约方每天向守约方缴纳应付款总额1%的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随时以书面方式修改或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提供乙方的一切法律文件,协议及约定同时终止,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也同时作废。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身份证: 身份证: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签约地:
时间: 年 月 日
总代理合同集锦 篇7
第一条 总则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____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abc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以下称“委托人”),与 根据_____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def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以下称“总代理人”) 鉴于: 委托人欲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引进_____________f技术(以下称“f”技术)。 委托人及总代理人双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合同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引进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定义
2.1 本合同内所用词汇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合同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
6.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许可证合同”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合同,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包括许可证和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由委托方向卖方支付的款额。
2.2 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合同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总代理
3.1 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 在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3 根据合同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合同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合同及总代理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3.4 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证合同及引进该项技术之事宜,本合同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此构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合同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4.1 于本合同期内总代理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合同。
(2)在洽谈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争议、分歧或僵局之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