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员工手册(通用27篇)
第九十条 员工出差前,可按实际需要借差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部门经理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出差完毕,应于三日内按程序报账。
第九十一条 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地出差按实给付交通费及误餐费。
第九十二条 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按二分之一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住宿费。
第九十三条 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的飞机及车、船费用,按实际报支;其他零星费用均在膳杂费内包干,不得另行报支。
第九十四条 员工出差中途患病及不可抗力因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
第九十五条 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供各类收据,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款额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惩处。
第九章 员工出国管理
第九十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 因公奉派出国人员,需于出国前先立承诺书,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或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
第九十八条 出国人员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报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可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另行规定。
第一零零条 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照领,并可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第一零一条 出国人员应按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依据有关凭证向财务部报账,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符报销范围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第一零二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旅行,应以规定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所开支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第一零三条 出国接受技术培训或受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付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支付的费用较本公司所订费用标准低时,其差额由公司补助。
第十章 员工健康检查规定
第一零四条 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每年举办一次,有关检查事项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办理,体检医院由公司指定。
第一零五条 员工所有体检费用概由公司承担。
第一零六条 新进公司尚未转正的员工,需要进行健康检查,检查费用由员工自理。
第一零七条 经检查结果有疾病者,应早期治疗,如有严重病况者,由公司令其停止工作,返家休养或前往劳保指定医院治疗。
第一零八条 行政部每年年终,应依检查表提供疾病名称,人数及治疗情形等统计,以作有效措施及卫生改善参考。
第十一章 食堂管理
第一零九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日常工作中必须讲究个人清洁卫生,仪表整洁,不随地吐痰,杜绝老鼠,苍蝇等害虫污染原材料,在老鼠可能出现的地方设置防鼠网。公司每季度将对员工食堂进行检查和考核,并依据检查、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奖惩标准为20—500元。
第一一零条 厨房和库房的物品应井然有序,以便于管理及查找各类物品,爱惜公共财物,食堂的专用碗、盘应轻拿慢放,碗、盘的合理损耗每月不得超过3套,否则,由损坏者照价赔偿(5元/个)。
第一一一条 所有物品进入食堂前,应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价格最低,严禁过期或变质变味的原材料进入食堂,若使用变质食品,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将劝其辞退。若出现员工食物中毒情况,相关责任人将被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一一二条 员工就餐过程中,食堂工作人员应和蔼可亲,微笑服务并主动与各部门员工打招呼,食堂管理员还应准确统计好就餐人员数量以及晚餐时值班人员与非值班人员的人数,保证每月底的费用总结清晰无误。
第一一三条 员工在就餐过程中使用的碗、筷应清洁干净,不得有残渣、污迹、水渍,否则对当班人员罚款20元。
第一一四条 在自助餐过程中,食堂管理员应安排专人察看菜品的消耗情况,并做到即时增添菜品。第一一五条 食堂保洁人员除每天清洗各类器皿外,还必须随时保持厨房和餐厅的地面和墙面清洁,并且应注意各种容易疏忽的地方的卫生,食堂用的地垫应每日换洗一次,卫生间的物品应即时清换。
第一一六条 公司在举行各类活动时,有临时性的接待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好接待工作,使客人能通过食堂这个窗口感受到公司的文明和好客。对公司内部员工加班就餐问题,必须按时保质保量解决,否则厨师长和食堂管理员各被罚款20元。
第一一七条 食堂的工作人员有事外出必须请假,经同意后办妥请假手续方可外出。
第十二章 电话管理
第一一八条 公司电话的管理由行政部总体负责,使用情况由各单位主管负责监督和控制。
第一一九条 电话使用须做到以下几点:
(1)原则上仅用于公务洽谈。
(2)通话时间尽量控制。
(3)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明扼要,以免耗时又占线。
(4)使用前应对即将讨论,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或略作记录。
第一二零条 长途电话使用须做到以下几点:
(1)各可挂长途电话的办公场所应备置长途电话记录表,并记录使用人,受话人,起止时间,联络事项等。本表每月转行政部记录备案。
(2)长途电话限于公事使用,并于通话后作好记录。
(3)因私挂拨长途电话者,务必作好通话记录。行政部于月底交记录给财务部,将在该员工薪水中扣出相应话费。
(4)违反长途电话使用规定,或通话后未填写记录表者以及记载不实者,公司将对责任人员作出处罚。
第十三章 车辆管理
第一二一条 公司内所有车辆皆由公司车辆管理员负责统一调配安排。
第一二二条 主管以上职务者配备公车。主管以下职位不配备公车,凡需要用车者,一律提出申请,由公司统一代购,使用者拥有并保管。使用者将分期付款直至车辆购置价款全部付清为止,款项付清后该车辆的产权归使用者所有。
第一二三条 由公司代购车辆者,公司在其工作期间报销相关费用,其中包括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环路附加费等。
第一二四条 公司对车辆使用者的燃油费采用按月补给政策,依照级别划分分别为:
经理级别人员:300元/月
主管级别人员:200元/月
第一二五条 如果在车辆使用期间,因使用者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其所有责任全部由使用者个人承担,公司只派遣车辆管理员协助办理相关保险索赔事宜。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二六条 本员工行动手册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一二七条 本员工行动手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修订。
最新员工手册 篇15
本员工守则 (「守则」) 包含一系列商业原则,为道德商业惯例及策略提供框架,以防止贪污、贿赂、利益冲突、歧视、洗钱及违反资料的机密性及安全性。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光大国际」或「本公司」) 会定期检视本守则并依需要进行修订。本守则适用于光大国际及其附属公司。所有员工须严格遵守本守则内的行为准则。
反歧视
本公司致力为员工提供一个没有歧视的理想工作环境。所有员工均须遵从相同的标准。本公司严禁基于种族、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国籍及宗教信仰所造成的歧视。
反贪污贿赂
光大国际严禁任何贿赂及贪污行为。员工须严格遵守所有反贪污及反贿赂的相关法例法规。如有任何怀疑行贿及贪污行为,必须实时向公司通报。
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乃指员工的私人利益与公司的利益出现冲突。私人利益泛指成员本身及与他相关的人士(包括家人、亲属、私交友好、所属会社及社团)的财务和个人利益。
员工须避免任何会导致利益冲突的情况出现。员工不得利用因其在公司的身分或职务之便而为其本人、亲属或与他/她有关系的任何人士谋取利益。
使用机密及独有数据
员工不得利用因其身分而取得的机密或独有资料谋取私利,或让任何人士或集团从中得益。
员工不得向任何人士披露任何机密或独有资料,获授权者除外。
反洗钱
员工要时刻对任何怀疑洗钱状况保持警觉。如员工怀疑有人涉及洗钱行为或有关款项来自非法活动,必须实时通知公司。
举报
员工如发现实际发生或怀疑有可能发生的违法活动、不当行为或做法,须尽快向公司举报。